單身人士倘憂不育 政府擬允冷凍保存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
  該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總結時表示,政府提交的新文本改動較大,包括建議若單身人士擔心將來有疾病可能無法生育,或較遲結婚等,在符合意願下,為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目的收集的配子,可根據衛生局訂定的技術指引冷凍保存。
  陳澤武表示,關於精子、卵子及胚胎捐贈方面,新文本列出更具體條文,建議禁止受益人指定捐贈人,並規定受益人與捐贈人之間不能是近親或收養關係,捐贈人須年滿十八歲,具良好身體精神和健康狀況,不表現出患有遺傳性或傳染性疾病的臨床症狀。此外,除了處於離婚程式不可視為受益人外,事實分居亦不可。
  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經收集而未被使用的精子、卵子、睾丸組織及卵巢組織保存最長十年。陳澤武指出,考慮到科技日新月異,新文本不再設限期,改由衛生局技術指引訂定。
  陳澤武表示,資料保存方面,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由衛生局集中處理的有關施行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資料,尤其是第四十四條(十二)項規定有關捐贈人、受益人及出生的孩子的紀錄,須保存七十五年。考慮到人類生命延長,修改為保存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