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翼土生葡人懷有濃郁殖民意識與左派澳督對抗

  在「四二五革命」之前,澳門長期實行殖民管治,當時的「海外省」,就是將澳門視為「殖民地」。從葡國派來的高級官員,只是掌握核心政權,基本管理是依靠土生葡人。而這些殖民主義情結濃厚的土生葡人,對華人居民的態度極為惡劣,因而才導致爆發了「一二•三事件」。
  「四二五革命」的本質,是葡國左派軍人反對「殖民戰爭」的正義性鬥爭。受此鼓舞,在澳門的一群左派葡國人如華年達等,在佛笑樓餐廳聚會,寫信給葡國政府,呼籲將澳門交還給中國政府。這當然是「侵犯」了右翼土生葡人的「利益」,成立了一個中文譯名為「維護澳門人權益委員會」的政團,與之爭鋒相對。而在澳門葡語的語境中,「澳門人」是專指澳門土生葡人,不包括來自葡國的正統葡人,當然更不包括佔澳門人口絕大多數的華人居民。這個政團,後來就是在立法會選舉的直接選舉中,壟斷多數議席的「公民協會」。
  一九八零年初,就在鄧小平接見左派軍人澳督伊芝迪將軍之時,澳門立法會有幾位右翼葡人議員,組成「修章小組」,草擬修改《澳門組織章程》的法律草案文本。這個草案文本,雖然有不少進步的內容,但其根本立足點卻是站錯了,是參照當時葡國海外前殖民地「非殖民化」的浪潮,要將澳門的政治地位定位為「獨立政治實體」,亦即一種既有別於葡國前殖民地獨立後的主權國家性質,又有悖於中葡建交時的秘密協議所規定的定位。按照這個「修章法案」建議,澳門總督改由澳門的選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然後由葡國總統任命,顛覆了澳門總督是由葡國總統派出特使到澳門,就未來澳督的形象徵詢包括澳門華人社團代表在內的澳門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後,由葡國總統根據這些建議委任新澳督(儘管往往就是「特使」本人)的、得到中國政府認可的慣例。
  這兩者之間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傳統做法,是嚴格遵守了中葡建交時秘密協議關於「澳門是中國領土,但在澳門前途問題解決前,暫時由葡國管理」的默契,也符合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討論「殖民地名單」時,根據中國政府的建議,將香港、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中剔除出去,並由聯合國大會以壓倒多數通過了相應決議的精神。
  而「修章小組」的做法,則是要彰顯「主權在民」,效仿葡國前殖民地國家的模式,一人一票產生領導人。更嚴重的是,當時只有具有葡國國籍的澳門居民,才享有選舉和被舉權。而當時雖然有不少華裔居民因是在澳門出生,按照當時的葡國《國籍法》的規定,在澳門出生就自然具有葡國國籍,但因深受「一二‧三事件」所彰顯的「反殖」思潮影響,只是將葡國護照視為出外方便的旅行證件,即並不打算效忠葡國,也不熱衷於政治選舉,而且也不願按照當時選民登記法有關在登記為選民之前先行服兵役的規定,參加選民登記。因此,在第一、二屆立法會選舉時,直選產生的立法會六個議席,就全由葡裔居民所組成的政治團體所「玩曬」瓜分。
  也就是說,按照「修章」建議,澳督將是由一萬多名葡裔居民選舉產生。這就帶有一定程度的「澳獨」意涵了。因此,香港《大公報》發表了題為《不允許澳門一小撮人攪變相「澳獨」》的社論,而全澳各界愛國社團也在柯正平的協調下,紛紛舉行座談會,聲討這種「變相澳獨」的行為,中文報章也加入了這場政治鬥爭,積極報導各華人社團座談會的新聞,並發表評論進行批判。
  但「修章小組」卻一意孤行,希望能搶在第一屆澳門立法會於六月十五日屆滿,及葡國國會也將於六月中旬會期結束之前,完成立法會審議,並送交葡國國會通過。何賢、馬萬祺、崔德祺、彭彼得、吳榮恪等華人議員,和由澳督委任的葡人議員安娜比莉絲等人,在立法會大會審議時,拒絕出席,使其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但是,《立法會章程》規定,議員凡是無故缺席五次會議,即喪失議員資格。而華人議員和官委議員已連續缺席了四次會議,真是非常危急。澳門南光公司(即現澳門中聯辦的前身)與伊芝迪將軍邀請廣東省長習仲勳正式訪問澳門,使得華人議員都得以「參與接待習省長」為由,向立法會請假,具有了繼續拒絕出席立法會會議的正當性,使立法會無法繼續開會,而被迫停止審議「修章法案」。
  更妙的是,在南光公司舉行「澳門各界同胞歡迎習仲勳省長座談會」時,也邀請那幾位因是葡國公民而不是「澳門同胞」的「修章小組」成員出席。並由香港「無線」電視駐澳記者何文傑作「託」詢問習仲勳,這次訪澳是否與「修章」有關。而曾任香港新華社社長的副省長梁威林則以「畫公仔唔使畫出腸」作答,宣示中國政府反對「修章」的政治立場。基此,「修章小組」及直選產生的葡裔議員知道大勢已去。而且,更因習仲勳的訪澳,使到立法會停擺,無法完成「修章」,更趕不及送交葡國國會審議批准,從而粉碎了「變相澳獨」的陽謀。
  一九八四年左派軍人澳督高斯達,與澳門立法會右派土生葡人議員就設立行政暨公職司署等法案的「立法專有職權」發生衝突,請求葡國總統下令解散澳門立法會。高斯達為了「稀釋」土生葡人所霸佔的立法會六個直選議席,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向全澳華人居民授予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以申(換)領身份證和護照免費為誘餌。但不知何故,澳門傳統愛國社團竟然反對高斯達的相關措施,當澳門政府發動華人居民進行選民登記時,在媒體上發表輿論予以抵制,並聲稱「不會抬轎子吹喇叭」,甚至當馬萬祺、許世元等華人商界領導帶領中華總商會會員前往進行選民登記時,也拒絕予以報導。
  後來,為了扶持右翼土生葡人重返立法會,有近百個愛國社團組成「聯合提名委員會」,提名了五位右翼土生葡人,只有劉焯華一名華人作「戥秤」,要將四年前他們批評為「變相澳獨」的戀殖右翼土生葡人重新拱進立法會,並將左傾的華年達排除在外。當時的理論是,將來中國收回澳門,還得依靠這些土生葡人律師實施「澳法治澳」。這與後來的「中文官語化」、「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指的是華人及中文,以及《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基本法》所主張的「澳人治澳」,主要是指澳門的中國居民,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還必須是中國公民,在認知上如同南轅北轍。
  更有甚者,澳門的選舉制度,是引用歐陸的比例代表制,具體為「漢狄比例法」,這是針對歐陸各國政黨林立,為了保證細小政黨也能有代表在國會發聲而設計的較為民主的制度。但「聯合」誤判以為是採用傳統愛國社團內部的「贏者全拿」選制,公開宣稱將會獲得直選的全部六個議席。當時筆者就指出,根據「漢狄比例法」的計票方式,「聯合」根本不可能「全拿」,結果被批評為「不愛國」。事實證明,「聯合」儘管有近百個社團力撐,也是只能拿下四席,另兩席分別由支持高斯達的土生葡人歐巴度,及華人民生派領袖何思謙獲得。
  其實,即使是傳統愛國社團中人,對突然要他們去支持在「一二‧三事件」中所針對的右翼土生葡人政治勢力,也想不通,因而才有四年後的立法會選舉,儘管何思謙被批評提出「自肥法案」,但卻拿下八千多票,「聯合」只能獲得六千多票,下跌為三席,而且倘再少幾百票,就連第三席也不保的逆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