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醫學中心管理法 料通過後10月起生效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法律制度》法案,於昨日簽署法案意見書,預計今個會期(8月15日)前,待在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若法案獲得通過,將於今年10月1日起生效。
  该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表示,法案建議於今年10月1日起生效,醫學中心未來將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指定其啟動運作,北京協和醫院負責營運和管理。在醫學中心的組織架構方面,法案原文本建議策略發展委員會為醫學中心的最高決策機關,並下設管理層、監事會和財務委員會。政府代表經聽取委員會的意見,並參考了其他公務法人不同機關的設置模式,對上述內容進行了調整,以清晰監事會在醫學中心的組織架構當中是一個獨立機構,與策發會不再是上下從屬關係。
  黃顯輝指出,委員會由2月起先後6次開會討論該法案,而政府代表列席了其中4次會議,顯示了政府對於法案立法工作的重視。委員會與政府的討論過程比較順利,於簽署意見書後便會將法案送交立法會主席。今個立法會會期將於8月15日結束,法案預計可趕及於會期結束前在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黃顯輝表示,法案訂定醫學中心的管理制度,使北京協和醫院在管理上更具靈活性,以配合澳門特區政府未來醫療政策和發展醫療旅遊產業。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早前稱,希望離島醫療綜合體在今年(2023年)12月首階段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