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澳門回歸

  我作為首任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曾經有6年的時間參與了同葡萄牙談判澳門回歸問題。我始終關注著澳門的發展進步,每當聽到稚嫩童聲唱起《七子之歌》時,腦海中就會浮現出中葡談判時的一幕幕情景,就會想起1999年12月20日淩晨,五星紅旗在澳門冉冉升起時心潮澎湃的情形,此情此景令我永世難忘!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宣佈廢除一切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不平等條約,當然包括了英國、葡萄牙分別對香港、澳門的不平等條約。但是考慮到新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以及香港、澳門特殊歷史情況,中國政府從實際出發,沒有馬上收回香港、澳門,而是實行「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政策。
  1971年10月26日,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席位。1972年3月10日,中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在聯合國發表聲明:「香港、澳門是屬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系英國與葡葡牙政府所佔領的中國領土,香港與澳門問題的解決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而不能等同於其他殖民地。中國政府一貫認為,關於港澳問題,應在時機成熟時,以適當方法解決,聯合國無權討論此問題。」嚴正表明了中國政府對香港、澳門主權的堅定立場。1972年11月,第二十七屆聯大通過決議,批准了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委會建議從殖民地名單中刪去香港、澳門的報告。
  1974年4月,葡萄牙一批青年軍官發動政變,建立了民主共和政府,確立對內實行多黨民主制,對外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新政府宣佈放棄所有的葡萄牙殖民地,其中包括澳門。1976年4月頒佈的第三個《葡萄牙共和國憲法》中追認「澳門擁有的特殊地位」,澳門是「葡國管制之下的中國領土」。這是葡萄牙在法律上首次明確澳門主權所屬問題。
  1979年2月8日,中葡兩國政府簽署了《建交公報》。在《建交公報》備忘錄中明確了「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問題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中葡兩國在適當的時期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澳門問題」。
  1984年,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代表團時,明確提出採用「一國兩制」的政策解決臺灣、香港和澳門問題的戰略構想。他說:「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實行兩種制度,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和臺灣都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
  1985年5月,葡萄牙總統拉馬路·埃亞內斯應邀訪問北京,受到中國方面的隆重歡迎。中葡兩國領導人就澳門問題進行了磋商,雙方一致認為解決澳門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同意於近期通過外交途徑就解決澳門問題舉行談判。
  1986年6月30日,中葡兩國政府代表團在北京開始就和平解決澳門問題舉行會談,共進行了四輪,歷時8個月14天。雙方的會談總體上是友好融洽的,其中在兩個問題上存在著很大分歧。
  一是關於澳門回歸的時間。中方本來希望在香港回歸之後的1998年實現澳門回歸,葡方不同意,提出在2003年葡萄牙佔領澳門450年甚至更晚些時候歸還澳門。在中國政府2000年前收回澳門的堅定態度和明確要求下,1987年1月葡萄牙國務會議原則上同意在20世紀開始前的1999年底將澳門管理權交還給中國。後來,中葡兩國政府達成共識,確定在1999年12月20日中國恢復在澳門行使主權。
  另一個問題是澳門部分居民的國籍問題。中方提出,澳門主權回歸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和多種國籍。而葡萄牙承認雙重國籍和多種國籍。1984年以前《葡萄牙國籍法》中規定:「凡在澳門出生的人自動獲得葡萄牙國籍。」當時澳門居民中有13萬多人持有葡萄牙護照。此外,在澳門居民中更有2萬多土生葡人——在澳門出生的葡萄牙人後裔,他們把澳門視為第二故鄉,更加不願意放棄葡國國籍。對此問題,中葡雙方都堅持自己的立場,在四輪會談中沒有能夠達成共識,在《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中葡聯合聲明》)中以備忘錄的形式雙方各自表述各自立場,將問題懸掛起來。最後,經過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多次磋商,解決了此問題。
  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中葡兩國政府總理分別代表本國政府簽署了《中葡聯合聲明》並互換文本。當天,鄧小平在會見席爾瓦總理時愉快地說:「在不長的時間內,中葡解決了澳門問題,這為國際上處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樹立了一個範例。」
  1988年1月15日,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時任外交部副部長周南與葡萄牙駐中國大使瓦萊裏奧分別代表兩國政府互換《中葡聯合聲明》批准書,同時宣佈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和中葡土地小組,負責解決澳門過渡期的安排等事宜。從這一天開始,澳門進入了回歸祖國的12年過渡期。
  1989年2月15日,中葡雙方在澳門文華酒店聯合舉行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正式進駐澳門招待會,此後就常駐澳門,直到澳門回歸後的2000年1月。
  我是第一任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大使),從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4月工作期間,先後與葡方三位首席代表(大使)談判磋商解決澳門回歸各項問題。
  葡方第一任首席代表是西蒙斯·柯埃略大使,工作時間是從1988年1月至1989年7月。期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共舉行了四次全體會議和九次組長會晤,圍繞澳門過渡時期首先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包括:中文法定地位問題、公務員本地化問題和法律本地化問題(簡稱「三大問題」)以及澳門加入有關國際組織問題列入會議解決問題進行了反復的磋商談判。
  葡方第二任首席代表是卡塔裏諾大使,在任工作時間是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
  1989年7月,卡塔裏諾大使到任時,西方國家掀起一股反華浪潮,並對中國採取制裁措施。當時英國單方面宣佈停止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工作。
  在隨後的3年中,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共舉行了10次全體會議和13輪組長會晤,在許多問題上達成了共識,解決了不少澳門回歸的重大問題。主要有:
  一、在「三大問題」上,解決了中文在澳門的法律地位問題。葡方採取了一系列法律程式,宣佈「中文為澳門的法定語文」。後來中方在《澳門基本法》中也明確規定:「葡文也是正式語文。」最終解決了中文在澳門的法律地位問題。另外,還提出了澳門公務員本地化進程規劃,明確了法律本地化的進行步驟。
  二、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討論通過,並由中葡雙方通過外交途徑促成了澳門加入了國際海事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與社會理事會、世界旅遊組織等有關重要的國際組織。
  三、積極推進澳門機場等大型專案建設。
  四、制止了澳葡政府把公產變私產的問題。
  五、解決了回歸後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的房舍問題,中國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建房用地問題以及在澳門設立中國外交部簽證處問題等一些重要問題。
  六、關於澳門部分居民國籍問題和澳門居民身份證問題。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經過反復磋商達成共識。具體辦法是,對於澳門部分居民國籍問題,採取不聲張、不強迫,尊重本人意願,自由選擇國籍。同時解決了澳門居民身份證問題,雙方同意採取靈活方式解決:一是在澳門不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換居民身份證;二是靜悄悄地換成「四無」身份證,即在身份證上無葡萄牙共和國字樣,無葡萄牙國徽,無須標明國籍,無須標明身份證的期限。
  葡方第三任首席代表是吉馬良斯大使,1992年7月,他接替卡塔裏諾大使。我在任期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舉行過兩次全體會議和兩輪組長會晤,解決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個人權公約以及《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澳門,並通過有關規定在澳門予以實施;解決了澳門國際機場航空範本問題和東方基金會問題等。
  1993年4月,我交接了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一職,離開澳門,奉調回到外交部工作。中方首席代表相繼由過家鼎大使、韓肇康大使擔任,繼續與葡萄牙代表談判磋商,直至澳門順利回歸。
  (康冀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