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兩造都分別涉嫌違反基本法和國安法

  據「澳廣視」葡文電台昨日報導,葡國社會黨澳門分部向「澳廣視」發表聲明,指控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干預葡國國會選舉,涉及呼籲投票行為。葡國社會黨澳門分部的聲明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在傳播一條短信,呼籲選民在葡國國會選舉中投票給特定政治勢力。」聲明進一步補充說,該訊息提及兩個電話號碼(28595512和28570004),這些號碼與澳門公職人員協會有關聯,並在其網頁上列為協會的聯絡資訊。該聲明最後由社會黨澳門分會秘書協調員Vitor Moutinho簽署,而「澳廣視」在聯繫到澳門公職人員協會主席高天賜時,他拒絕對相關指控發表評論。
  表面上看,葡國社會黨澳門分部在其聲明中有如下之語:「澳門公職人員協會作為根據澳門法律成立的非政治性協會,有責任遵守法律,不得干涉外國選舉行為,並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的不干涉內政原則。」似乎是「義正辭嚴」,好像是在維護中國的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但其實偏偏就是這個組織在澳門特區的存在及活動,就是干涉了中國的內政,而且更是有違反《澳門基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法》之嫌疑。
  實際上,《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而其中的後兩句,就正好適用於在澳門設立分部的葡國社會黨這個「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及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葡國社會黨建立聯繫並成為其在澳門的分部的這個「澳門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
  曾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國務院港澳辦原處長楊靜輝,在《澳門基本法釋義》(人民出版社出版)一書中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立法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這是防止外國敵對勢力顛覆、分裂國家,維護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必要措施。澳門是一個地方狹小的城市,根本經不起外國政黨在澳門的折騰。回歸前,葡萄牙的各主要政黨都在澳門設有支部,結果,葡萄牙的黨派鬥爭,也影響到澳門,曾經給澳門造成了不小的震動。一九八四年澳督與立法會之間的衝突,導致澳督宣布解散立法會,就與葡萄牙黨派鬥爭的影響有直接的關係。因此,爲了維護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就必須禁止外國的政治性團體和組織在澳門進行政治活動,更不能允許外國敵對勢力利用澳門,顛覆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楊靜輝又指出,既然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不利于澳門的穩定和發展,屬于禁止之列。那麽,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就不適宜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基本法規定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是包括政黨在內的以從事政治活動爲宗旨的組織或團體。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有結社的自由,因而也就有組織政治性團體的自由。不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政治性組織,應在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不能成爲外國政治性組織和團體的分支機構,不能與外國的政治性團體和組織建立政治上和組織上的聯繫,更不能允許以任何形式爲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和團體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活動提供支持和幫助。
  另外,《澳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也規定,「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葡國社會黨經常是葡國的執政黨,在二零二二年的葡國國會大選中,社會黨贏得了一百一十七個席位,成功組建了多數政府。因此,對中國及其澳門特區而言,葡國社會黨就是「外國的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因而葡國社會黨在澳門留存其分部,是否獲得中國中央政府批准?如尚未辦理此手續,是否合法?
  我們之所以說「葡國社會黨在澳門留存其分部」,是因為在澳門回歸前由葡國政府對澳門進行行政管理時,包括社會黨在內的葡國主要政黨,在澳門都設有支部,而澳門葡人的政治團體,往往就是與其澳門支部「一套人馬,兩個牌子」。社會黨的澳門支部,是「民主協會」。實際上,當時由於葡國每年的僑匯收入一度佔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十一,是葡國重要的經濟支柱之一,故葡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勵葡僑向葡國國內匯款及投資,其中一項政策就是承認僑民的雙重國籍,給予僑民資格及權力參加國內政黨和選舉,例如讓澳門擁有葡國國籍的人士成立政治組織並與葡萄牙的政黨掛鉤,成爲其在澳門的支部。在回歸前,澳門有兩大主要葡人政治團體,分別是以澳門土生葡人宋玉生爲代表的右翼「公民協會」,及以華年達為代表的左翼「民主聯盟」,兩個團體分別與葡國社會民主中心黨(現稱人民黨)和社會黨有掛鉤關係,是兩黨在澳門的黨支部或分支組織。另外,還有「自由協會」、「澳門民主友聯促進協會」等。前者與由薩拉查領導的「新國家政體」有密切聯繫,後者就直接是葡國社會民主黨在澳門的支部。
  不過,在回歸後,幾個曾經在澳門「呼風喚雨」的葡國政黨在澳門的支部及與其掛鉤的澳門政治團體,都基本「銷聲匿跡」了,但仍然有葡國社會黨在澳門的支部(現叫分部)繼續留存及活動,而且每逢在葡國總統大選及國會選舉中都很活躍。
  屬於社會黨的葡國前總理科斯塔,去年十一月七日因涉嫌貪瀆下台。檢方拘留了其幕僚長,並將一名部長列為正式嫌疑人,調查其政府處理鋰和氫項目以及大規模項目的涉嫌違法行為。科斯塔本人也是相關調查的目標。為此,葡國總統德索沙宣布解散社會黨佔多數席次的國會,並決定在三月十日提前舉行國會選舉,這是葡國多年來第二次提前舉行選舉。
  目前,距離葡國選舉投票只有半個多月,葡國的激烈競選氣氛也捲到了澳門,因而導致社會黨澳門分部指責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呼籲選民在葡國國會選舉中投票給特定政治勢力」。
  這正是「龜笑鱉無尾」。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呼籲選民在葡國國會選舉中投票給特定政治勢力」的所為,固然是涉嫌違反基本法和國安法,而做出此指控的葡國社會黨澳門分部,其涉嫌違反基本法和國安法的程度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筆者將會就葡國社會黨澳門分部對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做出的「呼籲選民在葡國國會選舉中投票給特定政治勢力」指控,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