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夾屋移轉法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投票結果為30票贊成、1票反對。
  會上多名發言議員關注小業主權益會否受損,以及與土地法的銜接。投反對票的議員林宇滔質疑政府提出修法的時間及理據,又關注在沒有批地程序下經屋小業主是否仍需支付地租。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重申法案通過後,小業主權利不變,亦要繼續支付地租;他又強調立法目的簡單,即政府日後決定興建經屋或夾屋的土地後,不再需要經批給程序。他又強調,經屋價格和質量問題與今次法案內容「完全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