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塗改籌碼收藏 議員關注是否犯法

  【本報訊】新的不法博彩罪現時正在於立法會小組會進行審議,有澳門議員關注到,私自塗改籌碼是否會觸犯法例。
  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周二繼續討論不法博彩罪,這是委員會第二次討論這條法案。而該法案提及:「偽造或塗改籌碼,或將之使用者,處一年至五年徒刑或科最高600日罰金。」
  而這條文被規範為「欺詐性賭博」。
  但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指出,「在這條法例中,提到的是『或』而不是『及』」,他續指出,有議員擔憂如果有人私自塗改籌碼進行收藏,又是否會觸法該法例。
  陳澤武指出,議員已將這個意見向政府反映,正等待回應。
  此外,該法案提及「凡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向他人提供賭博的款項」,都是觸犯法例。有立法會顧問團隊就提及「換錢黨」是否與這個法例相似。
  但陳澤武認為,所謂的「換錢黨」已經有金融條例對此作出規範,議員們沒有就此提出疑問。
  而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星期五早上將再次討論該法案,預料議員將討論該法案較為受爭議性的條文,包括執法人員可以在晚間搜證、卧底調查及延長嫌疑人羈押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