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經屋項目暫緩 羅司:視需求再跟進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表示,2019年經屋申請的經屋項目將於今年(2024年)完成,預計明年初至中期可以上樓,相信不會等到明年底;至於交通等配套,新城 A區始終是新的填海區,政府會盡量做好各種配套。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經屋及夾屋單位移轉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列席會議。
  而政府將暫緩原定今年計劃興建的5個經屋項目,羅立文表示,暫緩原因是市面沒有需求,但政府會持續觀察,包括視乎2023年經屋申請的補交檔等後續情況。
  2023年經屋申請提供5,415個單位,房屋局於申請期內總共收到6,562份申請,當中5,300多份申請已齊備檔,補交檔期至本月26日。被問及倘經屋賣剩會否轉為社屋或夾屋,羅立文表示未有決定,重申會「一直行一直睇」。
  羅立文表示,目前新城 A區有近30個工程地盤同時開展,大部分集中在靠北面的 A、B地段,而規劃提到的4,000個私樓單位項目,則分佈在未啟動道路工程的 C、D地段,因此當局暫時無計劃、亦無人手推出新城 A區土地賣地。
  至於夾屋規劃,羅立文重申,當局持續關注需求,他強調,何時有需求便會啟動。他稱,因應夾屋法於本月(4月)1日生效,所以相關輔助檔按法律要求須提前公佈。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經屋及夾屋單位移轉制度法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稱,日後政府按法案移轉單位的行為,原則上是針對住宅單位,但不排除可轉售其他單位,例如經屋項目的商鋪,但目前只是假設性,因政府解釋過往只有出售經屋住宅單位,地鋪從未有出售。
  黃顯輝稱,法案可省卻房屋局作為承批人,並引述政府解釋日後經屋或夾屋建成後,發出俗稱「入夥紙」,相關單位即可按法案規定出售給申請人。而將來的經屋和夾屋會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和辦理相關手續,法案建議授權房屋局代表特區政府,透過合同或公證書將單位出售給小業主,而小業主簽契後即變成承批人,但為便民,法案建議由房屋局負責向財政局辦理相關手續和向市政署申請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