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民事登記法 獲立會細則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該法律將於7月1日起生效,而涉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兩願離婚內容則明年(2025年)1月1日起產生效力。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民事登記法典》法案,法案主要涉及出生登記、結婚申請和死亡登記全程電子化,以及擴大登記局可受理的兩願離婚範圍等。法案將於本年7月1日起生效,但當中第204條至207-C條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兩願離婚方面,因需時給職權部門作準備,將於明年元旦生效。
  在法案審議期間,有議員關注未來跨部門協助及電子平臺具體操作等問題,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民事登記法典》是一部涵蓋社會民生方方面面的法律,尤其包括出生登記、死亡登記、結婚登記及婚登記。是次修法在優化現行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醫院及公共部門之問的協作和資料互聯,簡化申請流程及減少所需提交的檔,並推動登記程式和服務的非官僚化及電子化,從而達至便民及提升行政效率的施政目標。未來將逐步透過「一戶通」推出更多涉及民事登記的申請服務和引用,同時亦已制定了系列宣傳方案。他又稱,政府會面向不同群體的提供個人化服務,推出如「出生一件事」等創新電子服務,對兩間醫院新生嬰兒父母進行宣導,幫助他們瞭解如何進行出生登記以及取名等。
  至於有議員關注死亡登記程式,當中涉及殯儀服務的收費等會否放入政府宣傳內。張永春回應稱,死亡登記與出生登記不同,死亡登記由民事登記局依職權作出,而殯儀服務的收費等內容與本法律沒有直接關係,法案建議的制度可減省市民為辨理死亡登記而需在醫院及登記局之間反覆奔波,且以電子方式傳送資料亦可加快登記的完成,一旦登記局依職權完成登記後,市民即可透通電子或親臨登記局的方式申請作為下葬憑證的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