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昨日傍晚發表聲明,就台灣當局歪曲事實,惡意炒作在澳門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人員輪換的做法,表示堅決反對。聲明指出,根據《澳門基本法》和「澳門錢七條」的規定,台灣在澳門機構及人員必須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特區政府對在澳門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人員提出簽署「承諾書」的相關要求,採取有關措施,完全正當合理。台灣當局方面歪曲事實,抹黑攻擊,突顯出於政治目的而惡意炒作,嚴重損害澳台關係。當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人員問題是台灣當局一意孤行,不負責任的結果,一切後果應由台灣當局全部承擔。
澳門特區政府這個聲明,針對的是台當局陸委會第一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前日在主持陸委會每週記者例會的談話內容。梁文傑聲稱,台灣「外交部」一名派駐在澳門當地超過十年的人員於今年七月二十三日返台,但接任人員無法輪替。梁文傑將接任人員無法派駐過去的責任推給澳門,聲稱澳門政府片面設置政治條件,要求台灣駐澳門辦事處人員簽署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承諾書,才能核發簽證,台方對此「無法同意」。梁文傑還喊話,稱希望澳門方面友善處理駐澳門辦事處人員的派駐問題,讓台方人員正常輪替。
澳門特區政府的聲明,是以「台灣當局」來指稱譴責對象,並沒有直接「點名」梁文傑。這當然是政治文件的統一規例,在打擊主要「台獨」分子、團結和爭取台灣大多數的政策和策略下,除了是已經正式「點名」的賴清德和幾位「頑固台獨分子」之外,一般是「對事不對人」。當然,「台灣當局」已經包含了民進黨的管治集團,包括陸委會的負責人在內。
但從這個事態的性質及內涵來說,澳門特區政府所譴責的主要針對「矛頭」,似乎是由已經被國台辦「點名」為「頑固台獨分子」的林佳龍所主管的「外交部」。因為整個事態,似乎就是「外交部」甚至是林佳龍本人,要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及「澳門錢七條」,並試圖以此來試探澳門特區政府執行一個中國原則及「澳門錢七條」的態度,甚至是要脅迫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當局「外交部」派出新接任的官員時,無需簽署「一中承諾書」就給予發出工作證,要陷澳門特區政府於不義。
實際上,雖然台灣當局的有關談話內容,是由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作出,但涉及的情事卻是「外交部」一手策劃。只不過是因為按照台灣當局《港澳關係條例》及《陸委會澳門事務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的規定,台灣當局在澳門回歸後對澳門事務的管理,全部歸口於陸委會。但在「澳門事務處」亦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內,分別來自「外交部」、「警政署」、「移民署」等機構的外派官員,其業務仍然分別向派遣單位負責。而於七月二十三日離開澳門,台灣當局計劃接替的官員,就是來自「外交部」。
其實,台灣當局於一九八九年末在澳門設處時,「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就是直接由「外交部」主管,直屬於亞東太平洋司。當時因為澳門仍然是由葡國管理,因而台灣當局對澳門事務是以「外交」性質處理,其第一任處長李梅章、第二任處長王允昌,都是「外交」官員。王允昌卸任後,台灣當局「外交部」還根據其在澳門任職時,認識及結交了不少來自葡國的官員,而這些人在澳門回歸時將會返回葡國,王允昌本人也嫻熟與葡語相通的西班牙語並自學了葡語,因而台灣當局「外交部」將其調任「駐里斯本經濟文化代表處」處長。
澳門回歸前夕,台灣當局為因應澳門回歸時,其對澳門事務的管理,將由「外交部」移交給「陸委會」,屆時的處長應由「陸委會」派遣,因而提前做出部署,以「外交部借調」的名義,委任「陸委會」港澳處處長厲威廉接替王允昌,出任「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處長,還先行以「外交部借調」的方式,派遣港澳處專員柳帆志到澳門「打前站」。在澳門回歸時,隨著「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移交給「陸委會」並正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兩人都自動「歸隊」於「陸委會」。
但在「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及後來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內部,仍然有「外交部」派駐的人員。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處理「護照」、「入出國證明書」、簽證文件的驗證等事項,服務對象是在澳門和珠江口西岸的台胞,及為在澳門的外國人辦理赴台「簽證」。
在拒絕承認「九二共識」的蔡英文上台後,「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新派任人員,或現任人員申請延簽工作證時,都被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台灣當局拒絕,因而有部分人員撤回台北,包括「移民署」官員(這也是部分澳門居民申請「入台證」極為困難的原因之一)。原來擁有八名台北派調官員的「辦事處」,最後剩下三人,其中包括陸委會二人,「外交部」一人。
本來,按照《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的規定,「外交部」派駐人員的服務期間以三年為一任,必要時得予延長,但不得超過三年;惟因受駐在國(或地區)政策、法令之限制,或因業務上之特殊需要,最長可以延至總共九年。而這位「外交部」派駐澳門的官員,已經超過十年。但由於「外交部」是極為敏感的機構,含有「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意涵,台灣當局擔心倘是「外交部」調換人員,澳門特區政府為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將拒絕簽發工作證,因而「外交部」仍然留任這位官員。
從梁文傑所說,這位才調回的「外交部」人員,已經待了超過十年,從個人的生涯及家庭來說,「政府」沒辦法硬是要求人家一直留在那,可以分析出,這位官員的返台,並非是出於其個人的意願,而是「外交部」的決定。
實際上,「外交部」駐外人員最喜歡派駐港澳,除了是當地生活習俗與台灣相近,而且物質條件豐裕之外,也是「錢多事少離家近」的「美差」,所謂家庭生涯完全沒有問題,週末及節假日一個多小時飛機就可以實現「相向奔赴」,因而是「趕都趕唔走」。如果返台後,被改派去葡語或拉丁語系國家,就是「錢少事多離家遠」,「苦過弟弟」了。
因此,估計這次事態是被國台辦「點名」為「頑固台獨分子」的「外交部長」林佳龍的操作,是要籍此試探澳門特區政府,是否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對新人選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甚至是要以此來脅迫澳門特區政府,在其派遣人員拒簽「一中承諾書」下,向其簽發工作證。
當然,台灣當局的這個圖謀,遭到澳門特區政府的迎頭痛擊而不能得逞,而台灣當局「外交部」則是「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因為澳門特區政府正好籍此機會拒絕台灣當局「外交部」的駐澳人員,清除了台灣當局在澳門特區彰顯其是「主權國家」的重要象徵,將「兩國論」或「一中一台論」的所有元素,都掃除乾淨。
華澳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