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兩公共停車場改為半小時收費模式

  【本報訊】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分別核准新批發市場公共停車場及蝴蝶谷公共停車場改為按每半小時收費,批示自公佈日起八日後開始生效。
  位於澳門新批發市場大樓內並由地庫二層至地庫三層構成的澳門新批發市場公共停車場停車場,及位於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內並由三樓至五樓構成的蝴蝶谷公共停車場泊車憑證包括日間普通票及夜間普通票;日間普通票泊車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前,夜間普通票泊車時間為下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每半小時或不足半小時的泊車費用為:輕型汽車澳門元3元(日間)及1.5元(夜間)、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澳門元1元(日間)及0.5元(夜間)。
  新批發市場公共停車場共提供230個輕型汽車位、198個重型及輕型電單車位;蝴蝶谷公共停車場則提供369個輕型汽車位、165個重型及輕型電單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