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會昨午舉辦「國家民族有話說」全國兩會精神學習會,邀請到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劉藝良及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邱庭彪擔任主講,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專題法律學習。40多位內地和港澳台社會人士出席,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新華澳報社長林昶、香港中華民族團結進步協會主席陳淑紅、澳門展貿協會會長林中賢等分別在會上發言,冀民族工作實現法治化保障後,能更好在澳門發揮作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邱庭彪表示,《民促法》是新中國首部規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基礎性、統領性法律,是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里程碑。他從立法背景、核心要義、權利義務及違法責任等角度解讀,強調該法經法定程序固化,標誌著民族工作從政策引領轉向法治化保障,實現了歷史性、根本性的制度轉型,今後民族團結工作有法可依,違法必究。他認為應持續加強對《民促法》的學習,依託「一國兩制」優勢,深化國家安全與家國情懷教育,鞏固澳門團結和諧、互助共融的良好局面。
劉藝良表示,今次是今年全國兩會後,首次進行《民促法》的專場學習和分享。他肯定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會聯動內地民族地區及成員參與立法建言,體現澳門與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他重點介紹《民促法》與港澳關係,總則及第21條將港澳台同胞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宏大敘事之中,彰顯民族聯動。該法雖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港澳無需本地立法,但精神適用於港澳,與基本法形成互補,意義重大。
劉藝良指出《民促法》第21條為港澳提供法律支撐和制度保障,有三點重要意義:一)法理根基——夯實「一國兩制」實踐的民族認同基礎。二)法政紐帶——推動港澳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共享民族復興的紅利;深化與內地文化、教育、經濟融合,助力對接大灣區建設;三)價值引領——凝聚共識,厚植國家情懷,引導港澳同胞樹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理念,增強民族歸屬感與自豪感。
該會會長黃永謙表示,感謝20年來社會各界朋友共同努力,一起進步,在澳門建立起很好的民族團結工作基礎;現在民族工作有法可依,大家將加倍努力,動員更多各階層人士參與,整合資源,共同把民族團結事業做得更好。
交流會由該會教育委員會副主席梁冠峰主持,他分享了澳門居民要主動擔當「一國兩制」導賞員的角色,在民族和兩岸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與會者林卓華、霍敏儀、李柏輝、王康、顏才烈、葉子恆等積極發言,分享對民族文化、教育、兩岸、社會宣傳等多議題的意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