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7日電】國防動員法修訂草案4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
國防動員法是國防動員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規範國防動員工作,明確公民和組織的國防動員權利義務,為建設鞏固國防提供法治保障。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出臺了國防動員相關法律法規。中國現行國防動員法2010年7月正式實施,對加強國防動員建設、提升國防動員能力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經過十幾年的實踐,法律部分條款內容已不適應國防動員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需要修訂完善。
此次修法,主要基於3點考慮:一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需要。國防動員法修訂草案規定,「國防動員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轉化為國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動。
二是完善國防法律制度體系的需要。隨著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軍深入推進,近年來中國已修訂人民武裝員警法、國防法、軍事設施保護法、兵役法、國防教育法,制定出臺海警法、預備役人員法等,為國防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國防動員法作為國防領域的重要法律,也要做好修訂完善,並與相關法律做好銜接、確保法治協調。
三是依法開展國防動員工作的需要。近年來,中國國防動員體制進行了優化調整,進一步完善了軍地有關部門職能職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作出決定,在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國防動員法部分規定,要求「改革措施成熟後,及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當前,法律修訂時機已成熟,需要通過修法使國防動員法治建設與體制變化相適應相協調,以更加科學高效地開展國防動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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