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審議鞏固退休基金會的財政資源法案,並於昨日簽署意見書。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昨日在會後引述政府稱,將在優先確保現有民生福利,特別是社保基金財政來源不受影響前提下,執行有關撥款機制。相關機制可讓特區政府在考慮每年中央預算執行結餘、整體財政狀況等因素後,動態評估撥款比率及金額,更具靈活性及切合實際情況。訂定撥款比率的行政長官批示會刊登特區公報,具體撥款金額亦將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案,立法會在審議年度財政預算案時,可作相應財政監督。
法案提出建立非恆常性撥款機制,鞏固退休基金會財政來源,保障退休及撫卹制度可持續運作,建議於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從中央預算執行結餘中,按行政長官批示所訂定百分比,撥付相應金額予退休基金會,作為本身預算年度收入。
黃潔貞指出,法案所建議撥款機制設計體現務實與彈性,使基金會可持續履行法定的定期金給付義務,待法律生效5年後,須檢討撥款機制實際效果,並結合未來資金需求及資產狀況,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和鞏固基金會財政收入來源,符合是次立法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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