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素有「社團社會」的美譽,社團不但是澳門社會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連接政府與居民的重要橋樑,及澳門社會治理、民生服務、社群聯結的重要載體。回歸以來,澳門社團數量迎來爆發式增長,從回歸前不足二千個,攀升至如今逾一萬二千個,社團密度位居全球城市前列。然而,數量激增的背後,並非全部是良性發展,大量社團無序滋生、低效空轉、管理失範,呈現出明顯的「野蠻生長」態勢,衍生出諸多社會治理難題,倒逼澳門開啟系統性社團規範整治與提質升級工作。
澳門社團發展無序擴張、粗放生長帶來的負面影響,集中在公共資源、社會治理、內部生態、廉政秩序、政治運作等方面。其一是公共資源嚴重浪費,財政扶持效能折損。澳門超逾四成社團為長期無活動、無履職的「僵屍社團」,大量佔用行政登記、監管公共資源。同時空殼社團、低效社團紮堆申領政府專項資助,部分社團通過偽造文件、虛報專案騙取公帑,造成財政資金流失。同質化社團重複開展同類服務、重複申報專案,資源被過度拆分、分散消耗,大幅降低公共財政與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
其二是社會服務碎片化,治理效能持續弱化。海量社團無序擴張、職能高度重疊且各自為政,缺乏統籌聯動,導致基層社會服務碎片化、內耗化。同類服務重複建設、無序競爭,無法形成治理合力,原本完整的社群服務體系被割裂。同時社團數量氾濫造成社會力量分散,無法精準對接民生需求,反而削弱澳門基層社會治理的整體性與服務能力。
其三是內部治理失序,滋生圈層化亂象。大量小微社團架構殘缺、制度虛化,缺乏換屆、議事、賬務公開機制,淪為個人或小團體的私人工具。社團內部形成封閉的小圈子文化、人情文化,民主化、規範化程度極低。部分社團功利化傾向嚴重,脫離公益服務本源,弱化了社團凝聚社群、服務社會的核心功能。
其四是廉政風險突出,監管漏洞滋生違規亂象。長期重登記、輕監管的模式,讓大量社團處於監管盲區。賬務不透明、收支無公示的亂象,極易引發利益輸送、違規牟利、虛報騙資等違紀違法問題,破壞澳門社團公益底色與社會公信力,滋生廉政治理隱患。個別社團利用監管漏洞,通過弄虛作假的方式套取政府公共資源。例如,有社團長期遞交不實申報文件,偽造資料騙取社工局逾二百萬元的資助;也有社團理事長在申領勞工局活動資助時,通過提交不實的酒樓餐費收據、誇大實際筵席數目來詐騙資助。此外,還有政府部門職員暗中操控青年社團,通過虛報活動人數和內容,詐騙數十萬元的活動資助款項。
其五是干擾政治運作,存在社會穩定隱患。個別社團以參選、謀權為目的註冊成立,通過啟動休眠社團、批量新設社團干預法人選民登記與間接選舉秩序,影響選舉公正性。同時少數背離公益宗旨的社團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借社團名義開展不合規活動,暗藏干擾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潛在風險。個別社團在參與政治活動時也出現了違規操作,在立法會選舉期間,廉政公署曾揭發有社團要求會員在簽署提名表後,方可領取福包及食物禮包等福利,試圖以利益交換選票。雖然部分個案經調查後未證實存在強迫行為,但這反映出社團在選舉中可能存在的灰色操作,對選舉的公平公正構成潛在威脅。甚至有極為個別的社團,就是由「不擁護、不效忠」人士所組織,作為其意圖透過政治公職選舉篡奪澳門特區政權的「墊腳石」,對國家安全和澳門特區政治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此外,近年來還出現了某些小型社團、新設社團無視社團命名規範與登記管理規則,擅自濫用「總會」冠名,刻意拔高組織層級、虛構組織規模與行業地位的命名亂象。此類扞格社團倫理的行為不僅擾亂澳門社團管理秩序,還滋生誠信缺失、利益尋租、治理漏洞等多重問題,對澳門社會公信力、行業生態及對外形象造成諸多負面影響。
澳門社團的無序擴張,並非單一因素導致,而是歷史積澱、制度寬鬆、社會環境、監管滯後等多重因素疊加的結果。從歷史根源來看,澳門社團文化源於澳葡時期的治理缺位。前澳葡政府長期對本地社會採取寬鬆放任、疏於治理的態度,基層民生服務、社群聯結、社會互助等事務長期依靠民間社團自發承擔,逐步形成「社團自治」的社會傳統。長期的寬鬆治理環境,讓澳門社團註冊、存續的門檻極低,為後續社團的無序擴張埋下伏筆。回歸後,社團作為澳門特色社會治理載體的價值被重視,社會層面鼓勵社團發展,但配套管控機制未能同步跟進。
從制度層面來看,過往社團規管體系寬鬆滯後。長期以來,澳門相關社團法律法規條文簡單、內容分散,僅對社團註冊登記等基礎行政手續作出規範,對社團的日常運作、履職要求、換屆管理、賬務監管、退出機制等核心環節缺乏明確約束。尤其缺少對長期停運、違規運作社團的清理註銷機制,導致大量空殼社團只增不減、長期囤積,社團總量持續無序膨脹。
從社會動因來看,社團具備多重附加價值,催生註冊熱潮。一方面,合法註冊的社團可對接政府扶持資源、參與社會服務專案、獲取政策支援,具備一定的資源紅利;另一方面,社團身份可搭建人脈平台、提升個人社會影響力,成為部分群體的社交與發展載體。在低門檻、高收益的驅動下,大量缺乏實際服務需求的社團紮堆註冊,進一步加劇野蠻生長態勢。
從監管層面來看,常態化監管體系存在短板。過往澳門對社團的管理重登記、輕監管,重准入、輕運維,缺乏常態化核查、動態評級、優勝劣汰的監管機制。監管力量與海量社團數量不匹配,難以實現全覆蓋、精細化督導,導致違規運作、空轉休眠的社團長期無人整治,亂象持續累積。
針對社團「野蠻生長」帶來的治理難題,澳門特區政府推進社團規範化改革,啟動社團相關法律修訂與諮詢工作,補齊制度短板,細化社團設立、運作、監管、退出全流程規則;明確社團履職標準、換屆規範、賬務公開要求;界定違規運作、長期停運的判定標準與處置措施,建立常態化社團退出機制,徹底解決「僵屍社團」囤積、無序存續的問題,從制度層面遏制社團野蠻擴張。聚焦去虛存實、提質增效、規範治理,推動社團發展從「數量擴張」向「品質提升」轉型,構建健康有序的社團發展生態。
需要明確的是,修法整治社團「野蠻生長」絕非限制合法結社自由。修法始終堅持「規範而非壓制、整治而非一刀切」的原則,在清理無效、違規社團、遏制無序發展的同時,優化合法社團的登記與運營流程,引導社團從粗放式數量增長,轉向高品質、規範化、專業化的可持續發展。通過整治亂象、淨化生態、明確規則,為合規經營、服務社會的良性社團搭建更優質的發展環境,推動澳門社團生態健康有序迭代發展。未來,隨著治理體系不斷成熟,澳門社團將逐步回歸公益服務、凝聚社群、助力治理的本源,成為澳門特色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支撐,為澳門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多元發展注入持久正向動能。
華澳人語(永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