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進一步 限制樓價

【中央社25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今天進一步公布房市限價細則,新建商品房實行價格備案制,價格增幅不得高於參考基準價格的3%。

中證網報導,建商若需要調整價格,重新備案的間隔期應在6個月以上。

參考基準價格分為三類:一是建案在本次備案前3個月的網簽交易均價;二是報備建案所在區域周邊2平方公里範圍內,選取3至5個在售建案前3個月的網簽交易均價;三是報備建案所在區域(有設立不動產登記分機構的區域)前3個月的網簽交易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