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表顛覆政府言論 男子禁離境定時報到

【本報訊】一名男子涉嫌日前透過互聯網社交平台公開發表“顛覆特區政府和刺殺特區領導人”的言論及影片,檢察院審核警方提供的初步證據後,根據《刑法典》第298條規定的“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對事件開展偵查。

案情顯示,嫌疑人早前涉嫌在社交平台教唆殺人被刑事偵查,須定期向司法機關報到,期間違反報到的強制措施,涉嫌繼續發放違法言論。

檢察院稱,嫌犯違反之前對其採取的強制措施,今次其言行對社會造成危害,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除維持對嫌犯之前採取的強制措施外,同時禁止他離境。

案件發還檢察院作進一步刑事偵查。

檢察院指出,法律保障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時,須遵守法律,避免以言論損害他人或法律規定的其他合法權益,否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