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諮詢公眾個半月

【本報訊】政府即日起就《網絡安全法》諮詢公眾45日,保安司長黃少澤表示,《網絡安全法》不會構成對公眾言論自由的限制、剝奪甚至損害,相反,在網絡安全前提下,居民的通訊自由和個人隱私會進一步得到法律保障。

保安司昨日宣佈《網絡安全法》公開諮詢即日起至下月24日進行,諮詢期內舉辦八場諮詢會,其中五場的對象為公共機構及本澳經營關鍵基礎設施的業界代表,三場對象為全澳市民。保安司長黃少澤希望廣泛聽取社會大眾的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草案,使將來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能夠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受和普遍遵守,為建立澳門的網絡安全體系奠定穩固的法制基礎。

黃少澤指出,社會不能夠忽視“智慧城市”各類重要社會基礎設施的安全,特別是它們賴以運作的資訊系統和網絡系統的安全,而《網絡安全法》能夠為構建本澳網絡安全體系提供法律依據,同時明確本澳“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和社會各相關方面就網絡安全應該負有的義務和責任,並在行政管理層面上落實各項網絡安全工作,包括注視異常狀況、風險評估、預警、防範、監管以及其他應對工作等等,從而構建一個有效的網絡安全防範管理體系,提升澳門防範和應對網絡安全的能力,更好地維護澳門以至國家的安全。

黃少澤指出,《網絡安全法》在擬定期間聽取了行政會的政策性意見及各成員部門的技術性意見和建議,亦徵求了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意見,以完善相關法律草案的內容。

黃少澤強調,相關負責部門將來在執行法律時,只會及只能依法評估網絡數據流量和網絡攻擊資訊所帶來的各種安全風險,從而發出預警和指引以保障網絡安全,並非、亦不可能實施網絡資訊的監察活動,因此不可能構成對公眾言論自由的限制、剝奪甚至損害。除非得到司法機關的批准,否則相關部門不會亦不可能介入任何網絡內容,不會、亦不可能對網絡內容或言論進行解碼。

《網絡安全法》諮詢文本已經上載至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專題網頁(www.gss.gov.mo/ch/ciberseg),市民亦可前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行政公職局、法務局、司法警察局、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的印刷本。市民亦可於稍後時間在上述網頁報名參加公眾諮詢會,同時也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下列方式,就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書面建議或意見:

信函方式:郵寄或直接遞交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兵營斜巷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或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7樓行政公職局。

電子方式: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www.gov.mo)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進入專頁(www.gss.gov.mo/ch/ciberseg)發表意見。

提交書面建議或意見的市民,請於封面或開首處註明“關於《網絡安全法》的立法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