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文物不能保而不育 歷史城區街巷要聚焦護

【本報訊】有聽眾在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表示,澳門歷史城區內的風貌街道分散,應作整體保護。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澳門歷史城區範圍廣泛,分布於不同街巷,局方視乎每條街道能否體現世遺特色,以作保護,否則變成為保護而保護。

梁惠敏認為,若保護所有街道,可能令需要特別關注和保護的街道失焦,未能達到效果,局方要選出能代表澳門歷史城區重要價值的城市肌理、景觀的街道以作保護。至於未來會否考慮增加更多保護點,例如三盞燈等,她歡迎市民提出意見。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提出特別保護 11條重要景觀視廊。文化局梁惠敏表示,文本明確限制歷史城區緩衝區內的建築高度,11條重要景觀視廊在緩衝區以外的建築高度由城規部門,聯同工務局按管理措施規定建築高度。

梁惠敏強調,並非在景觀視廊範圍內便禁止興建建築物,更重要是保護景觀視廊發展,本澳將因應不同因素,編制城市總規劃,訂定景觀視廊內建築物的發展限制。

有聽眾中以六國飯店為例,批評當局對新馬路上半段的建築物保而不育。

梁惠敏強調,文化局一直鼓勵業權人活化文物建築,文物不能保而不育。她指出,近 2年接獲新馬路上半段建築物活化案例中,部分業主已完成修復,部分仍在規劃活化中,局方希望保護之餘可活化。

亦有聽眾建議政府與葡國駐澳總領事館換地,讓市民參觀具價值的歷史建築物。梁惠敏稱,過去接獲不少市民意見,希望開放政府使用中的建築文物,讓人參觀,文化局會逐步考慮這些建議,因為這是長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