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簽署駕照互認協議 團體認為須先諮詢公眾

【本報訊】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昨日到政府總部向當局遞交請願信,強烈反對當局簽署與中國內地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要求當局就駕照互認問題諮詢公眾。

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昨日表示,特區政府公報刊登發佈了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區簽署與中國內地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坊間一直批評這是一份不平等協議。雖然澳門居民持澳門的駕駛執照,今後到內地各省均可免考試換取內地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汽車;然而內地居民只要在本澳合法逗留,持有內地駕駛執照,就可在澳門直接駕駛輕型汽車。

這份協議除了彰顯不公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澳門人只有五十萬澳門居民,放在內地如滄海一粟,但也須經過換取內地駕駛執照方能開車,這種制度確保準確確知道有多少人換了駕駛執照而獲開車資格,甚至必要時可控制數量。相反,內地十多億人,在澳門這個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的小地方,顯然是個巨無霸。上述協議容許內地有駕駛執照者即可在澳門直接開車,造成可在澳門開車者的數量上完全無法知悉,更遑論控制。對於一個小城,這是否一個適合的安排,相信不言而喻。除了大家關心的開車習慣和態度問題外,尚有許多值得關注的衍生問題,如過界司機問題,就一直為本地勞工界所強烈憂慮。現時還未駕照互認,過界司機已極為泛濫。若按照當局透露之協議內容,即「內地居民只要在本澳合法逗留,持有內地駕駛執照,就能在本澳直接駕駛輕型汽車」這就等同讓外勞開車當司機全面放開。交通事務局局長所強調的「互認的只是駕駛資格,而不是工作資格,不會發生過界司機的問題」,無疑是此地無銀。

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認為,在涉及澳門人福祉的重大政策改變之前,應透過公開諮詢或民意調查等有效的途徑收集意見,確保在取得社會廣泛的共識方可進行,無論包括逼使澳門「年青人融入內地」,及駕照互認讓內地居民毋須持有澳門任何的駕照文件均可在澳門駕車,這些重大事項決策絕不應以秘密商討方式與內地達成協議造成既成事實,更不應在未有社會共識前單憑長官意志而確認此為事在必行。該會強烈反對當局草率地簽署相關協議,要求當局就駕照互認問題展開公開諮詢,在取得廣泛的社會共識前決不可輕舉妄動,漠視澳門居民所承受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