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加強監督人員

【本報訊】治安警表示對廉署揭發 2名警務人員分別涉及欺詐及偽造文表示痛心,已責成轄下單位加監督、嚴正訓示人員。

治安警表示,涉嫌欺詐的治安警前首席警員,於 2002年入職,上月 (3月) 撤職,他於 2016年涉及“犯罪集團”、“公務員袒護他人”、“受賄作不法行為”罪被捕及停職,已於監獄服刑;涉嫌偽造文件的則為現職治安警副警長,1994年入職,任職行動部門。2人分別觸犯“相當巨額詐騙”、“違反司法保密”、“偽造文件”及“詐騙”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表示,一向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操守,警證實人員違法違紀,必定依法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