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 三方面深化上合組織框架內司法合作

【中新社北京5月25日電】就深化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司法合作,中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25日在北京提出三方面建議。

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當日在北京舉行。周強在會上說,隨著上合組織成員國、觀察員國、對話夥伴之間務實合作和人員往來不斷密切,跨境民商事爭端不斷增多,各國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有組織跨境犯罪、恐怖主義、毒品犯罪、洗錢犯罪等侵害,特別是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給各國司法機關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就進一步加強司法交流合作,周強提出三點建議。首先是築牢司法合作基礎,秉持「上海精神」,努力開創上合組織成員國、觀察員國、對話夥伴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

「我們讚賞上合組織的崇高目標,即加強組織內成員國之間的互信和睦鄰關係。」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阿爾然‧庫馬爾‧西克裡說,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中國等國家經歷了數百年的貿易和文化交流,擁有相似的文化和歷史,「實現協同和融合並非難事」。

其次是完善司法合作機制。據介紹,本次會議以「深化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司法合作」為主題,設置了「打擊暴恐、毒品、洗錢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和跨國司法合作」「跨境貨物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則與司法實踐」等議題。

聯合國安理會反恐怖主義委員會執行局執行主任米歇爾•科尼茲表示,長期以來,反恐執行局和上合組織就共同打擊恐怖主義保持著良好的工作關係。接下來,雙方將繼續促進建立有效的刑事司法系統,夯實共同打擊恐怖主義的基礎。

第三是拓展司法合作領域。周強指出,尤其是要主動順應互聯網發展帶來的巨大機遇和挑戰,加強網絡司法工作,深入探索相關案件審理機制和訴訟規則,不斷完善網絡空間治理體系。

中國已在浙江杭州成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周強說,中方將積極推動在電商平臺較集中、涉網案件較多的地方增設互聯網法院,積極構建涉互聯網案件審理新模式,為國際網絡空間治理和涉網案件依法處理作出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