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經屋法擬維持售後散隊

【本報訊】 房屋局表示,特區政府現正對經屋法草案作最後修訂,經屋申請分配擬改為計分排序,但維持在申請單位出售完畢後散隊。

房屋局回覆議員蘇嘉豪的書面質詢時強調,現行經屋法已規定申請經屋的家庭成員須為澳門居民,修改經屋法沒有考慮設定家庭成員在澳門的居住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