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臺胞共同管理增權威平臺

2017年7月21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平潭人大工委)組成人員名單,決定由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党工委書記張兆民兼任平潭人大工委主任,任命成蘇明、賴德芳、遊小峰、陳時雄、陳國華等為平潭人大工委副主任。此舉標誌著平潭人大工委離正式掛牌運作為時不遠了。

開放開發成就斐然

平潭綜合實驗區(以下簡稱實驗區)開放開發以來,已是“實驗區+自貿區+國際旅遊島」三區疊加,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也明確提出,把實驗區列入要重點打造的對台合作平臺之一,確定了新時期平潭發展的戰略定位。幾年來平潭注意發揮這一全國唯一的優勢,緊緊圍繞“建設兩岸共同家園」的目標,不斷夯實發展基礎,加快培育產業支撐,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經過這些年的不懈努力,實驗區的基礎設施大幅改善,“一環兩縱兩橫」城市主幹道、島外引調水工程、電力設施、綜合管廊、垃圾汙水處理等配套設施全面推進;實驗區的經濟規模大幅提升,2016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06.1億元,財政總收入及地方級財政收入分別達到37.5億元、26.5億元;經濟活躍度大幅提高,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區共有各類市場主體33000多戶;對台經濟合作進展順利,截至2017年6月底,全區累計註冊外資企業1000多戶(其中台資企業859戶),投資總額超過50億美元;環境狀況顯著改善,森林覆蓋率從2009年的29%提高到35.8%,“清新福建•平潭藍」品牌已經打響,2016年全年遊客人數289萬人次、旅遊收入11億元,大幅增長66.3%,國際旅遊島建設有序推進。目前有近2000名臺胞在平潭生活就業,其中1000多名臺灣專才在平潭創業就業,300多名台商在平潭購房置業,200多名台籍學生在平潭就學。

國務院批復的《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所提出的“到2015年要基本具備開放開發基礎條件」的第一階段開發建設任務已經圓滿完成,目前,實驗區正在朝第二階段目標邁進。

臺胞參與管理管道眾多

依照省人大常委會2016年通過的《平潭綜合實驗區條例》的規定,臺胞可以通過多種管道參與管理實驗區事務,具體包括:以實驗區顧問機構成員的身份,為實驗區重大決策事項提供智力支援,間接參與實驗區事務管理;在實驗區管委會工作機構、各功能區管理機構、公共服務機構擔任管理人員,直接管理實驗區事務;通過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直接為實驗區提供公共服務;參與所居住社區事務管理,乃至自主管理臺灣居民社區;擔任仲裁員、臺胞人民陪審員、涉台案件調解員、檢察事務聯絡員,協助處理涉台案件;參與實驗區範圍內人大代表選舉,參與實驗區公共事務管理;成為實驗區人大工委成員,參與實驗區公共事務管理。

目前,實驗區的管理體制已經基本成型。其中,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形成了“兩辦兩部九局一委」的工作架構。據瞭解,目前已有十多名臺灣專才在實驗區管委會內設機構、區屬事業單位、區屬企業任職。

眾所周知,在大陸的政治體制中,人大是法律意義上的國家權力機關,其地位尊崇。這次有關平潭人大工委組成人員的任命,為平潭人大工委的正式運作提供了人員保障,也標誌著臺胞參與實驗區事務管理增加了一個權威平臺。未來平潭人大工委在運行中,必須遵守省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9月26日審議通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依照其規定具體行使職權。

而《若干規定》制定具有獨特背景。2014年,考慮到實驗區正處於向形成新管理體制過渡的階段,至實驗區新體制形成前,實驗區有關管理體制的調整都是為了適應過渡時期這一特殊歷史階段的現實需要。本著平潭人大工委職責需適應過渡階段所要求的彈性大、包容性強的立法指導思想,《若干規定》在平潭人大工委具體職責內容的設計方面採取只做原則性規定的立法思路,避免因規定過於具體而有礙于實踐創新,從而為實驗區探索創新管理體制從法制層面預留彈性和空間。

新平臺具創新大空間

《若干規定》全文共8條、900多字,對平潭人大工委的法律地位、職責、人員組成、工作原則、工作經費等問題做出了規定,不少內容具有鮮明的平潭特色,流露出濃郁的“臺灣味」。

平潭人大工委是省人大常委會的派出機構,但其法律地位既與省人大常委會內設工作機構不同,又與一級人大常委會不同,是介於一級人大常委會和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之間的特殊機構。

平潭人大工委在職責上具有部分監督職能,既要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在實驗區範圍內得到切實遵守和全面執行,又可以“檢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況」。同時,還有著“督促本區域有關部門依法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力。

因實驗區肩負著開展兩岸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領域交流合作綜合實驗和改革創新經濟、社會、行政管理等方面體制機制兩大重任,而且中央和福建省為此賦予了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其實施效果、結果關係著實驗區建設的成敗,考驗著實驗區建設者的智慧。因此,平潭人大工委作為對實驗區開放開發具體事務決策具有重要影響的機構,理所當然“必須促進國家和本省賦予實驗區的有關政策的落實,支持實驗區在兩岸交流合作和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等方面先行先試」。

平潭人大工委的職責中特別突出其涉台特色,規定:“做好省人大常委會與本區域內各級人大的聯繫,指導本區域內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支持臺灣同胞參加代表選舉,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為實驗區探索、實踐兩岸共同管理從制度層面預留了充足的空間。

吸收臺胞進入平潭人大工委,暢通臺胞參與實驗區治理管道,允許他們積極主動“發聲」,充分反映在實驗區臺胞的願望和意見,增加了臺胞在實驗區建設中發揮作用的平臺。這體現了對臺胞信賴法治習慣的尊重和採納,既展現了實驗區建設的開放視野,又反映了大陸的高度自信。臺胞的參與有利於使相關決策植入臺灣同胞的管理理念,使實驗區制定、實施的制度充分考慮臺胞的行為習慣,使實驗區日常管理方式體現臺胞的關注、滲透臺灣的元素,進而縮短臺胞融入實驗區的過程,激發他們的主人翁意識,促成他們早日成為“新平潭人」,推動“兩岸人民共同家園」早日建成。

平潭人大工委有聯繫在平潭省人大代表的職責,組織開展集中視察、專題調研等活動,並負責辦理省人大常委會交辦的事務,等等。在平潭人大工委尚沒有立法權的情況下,在實驗區範圍內臺胞對法制保障的需求、各方對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建議、實驗區推進兩岸共同管理實踐的得失,需要透過平潭人大工委這個管道傳遞給省人大及其常委會,這可使有關推進兩岸共同管理的頂層設計能更加貼近具體實際,反映實踐的需求,增強制度設計的針對性、及時性,確保其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更好地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此外,鑒於必要的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是平潭人大工委有效開展工作必不可少的依託力量,因此,《若干規定》明確規定平潭人大工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置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以推動實驗區人大工委的工作開展,提高工作實效。

平潭人大工委組成人員的任命,意味著平潭人大工委籌建工作臨近尾聲,正式掛牌成立為時不遠了。有了平潭人大工委這一權威平臺,實驗區各項建設的運作將愈加規範化,這體現了實驗區法治建設的新進展。

平潭人大工委的有效運行,承載著制度設計者讓臺胞充分參與實驗區事務管理的殷切期望,寄託著促進兩岸民眾深化融合的良好願望,是實驗區在構建“兩岸同胞共同家園」進程中邁出的重要一步。冀望臺胞在參與實驗區事務管理過程中理性履職,充分發揮智慧、提供先進理念,共同加快兩岸民眾融合進程!

(鄭清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