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供塑膠袋法通過 商戶收取一個一元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法案建議通過經濟手段減少塑膠購物袋的濫用情況,對零售行為中提供的塑膠袋實行「徵費」,由商戶收取每個膠袋1元的費用。

多位議員質疑收費是否能有效減塑。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直言,澳門是一個有錢城市,「我覺得如果要有效係要收貴啲(膠袋徵費)!」他又稱已要求運輸工務範疇旗下的部門不能用膠杯和小膠樽,他自己近幾年已戒用膠飲筒。他希望每個人都能有少少貢獻,從自身習慣改變減少用膠袋,「大家要幫下手」,他亦希望法案通過後「邊實行邊檢討」。

環保局局長譚偉文稱,從其他地區的經驗來看,若要改變人的習慣單靠自願或鼓勵性並不足夠,必須要以強制性措施及經濟手段去改變個人行為,令市民思考是否真正有需要使用膠袋。他又指會對遊客加強宣傳,相信遊客很快會適應。

譚偉文表示,局方關注超市過度包裝問題,已與百貨業商會、超市及入口商會商討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環保超市計劃,推動超市減少使用過度包裝,從而再落實其他節能、減少製造廢物的措施

多名議員表達支持法案,但形容法案姍姍來遲,羅立文承認法案“遲到”,是因為最初以為可以透過行政法規解決,但最終需要透過法律才能實現,故過程中浪費了不少時間。

至於法案建議膠袋收費1元,羅立文亦形容對1元一個膠袋的成效存疑,亦承認暫未有其他限塑的法案提交。

梁安琪議員稱,澳博旗下的海立方去年已停用膠樽水,每月可節省10萬元,希望羅司長能牽頭其他博企一同商討相關的環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