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社保基金財政法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引介時表示,現時,社會保障基金的主要收入來源有三方面:包括僱員、僱主及任意性制度供款人士的供款;每年特區總預算經常性收入1% 的撥款;從博彩經營毛收入取得的撥款。

法案建議以法律方式建立恆常性的撥款機制,在滿足《財政儲備法律制度》法律所指的基本儲備金額的前提下,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3%指定撥給社會保障基金,作為該基金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以確保其可以持續運作。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表示,社保基金現時的總資產達837億澳門元,整體財政穩健。社局基金一直關注自身財務狀況,會常規做內部監測,亦會定期騁請精算顧問公司做精算報告。經過多年的經驗,內部已對精算模型掌握,近年亦與統計局針對人口變化作預算,可作再精準精算。

她又提到,博彩收入是社保收入的重要來源,早前已邀請澳大博彩研究中心,就博彩未來50年的收入,作分階段研究及報告,有助其精算報告更精準。社保基金初步預計結合人口變化,每5年會請顧問公司做精算,每年亦會做內部精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