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公報17日刊登第302020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四個行政長官批示,包括申請表及須附同文件、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租賃合同式樣、得分表,均與第172019號法律《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同步於本周四(8月20日)起生效,社屋恆常申請同日實施。
新社屋法20日起生效,政府公佈施行細則,包括計分分配方式。其中,根據現居住狀況,居於非常規房屋的得分最高,為100分;居於舖位或閣樓為50分;居於常規房屋為20分。若居住的舖位、閣樓或常規房屋樓齡超過40年,可計30分。
家庭代表在澳居留時間,超過30年以實際居澳時間每年1分計算,即32年為32分;21至30年為20分;11至20年 10分;10年以下0分。
家庭人均收入得分以比對1人維生指數計算,人均收入少於1人維生指數為30分,不多於一半為20分,不多於1倍為10分,多於1倍則為0分。
申請家庭的澳門永久居民比例、家庭內有否長者或殘疾人士亦會計分。申請後每滿1年輪候便計算20分。
為節約用紙及便民申請,8月20日起,申請人只需帶齊文件,提早於網上預約(httpsbooking.ihm.gov.mo)時間,再前往位於澳門化驗所街39號(房屋局辦事處),房屋局人員會協助填寫申請,同時,亦會透過與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豁免申請人遞交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貫徹落實“電子政務”的施政方針。
房屋局呼籲,社屋申請並非先到先得。有意申請應透過社屋申請專題網頁(www.ihm.gov.mozhahsp),瞭解申請內容,準備好附同文件,毋需急於申請。因應防疫工作,在遞交申請表時,請佩戴口罩、配合現場測溫及出示個人健康聲明憑證。
配合《電子政務法》生效,社會房屋網上申請將於9月27日推出,並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賬戶作登入,方便市民隨時隨地遞交申請,省時便捷。
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辦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講解會於8月22日晚上8時在青洲坊大廈的房屋局辦事處舉行,以及8月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的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與的市民可致電2859-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賬號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