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澳門)公司發放逾2億元借貸援助一案,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事件已經歷12年,法院對非凡航空案已有判決,廉署報告亦已寫得很清楚。他認為,因當年非凡航空向特區政府貸款時並沒有抵押品,現有法律基礎上“比較難追返啲錢”。
至於非凡貸款調查報告批評時任司長疏漏怠忽不作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廉政公署已就事件與所有公共基金舉行坐談會,檢視制度的監管及法律法規,今年年底會完成收集改善建議,政府隨即展開跟進。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尊重廉署對非凡事件的結論,他認為,作為經財範疇,應該以此為鑑,汲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將遵照長官指示對程序審批,擔保過程在基礎上透過規範性文件作出制度以及法律方面的檢視,相關工作正進行當中,適時會公布詳情。
廉政專員陳子勁受訪則稱,報告提及政府體現正面積極態度去追討貸款,但礙於當時公司環境、條件所限未能實現(還款),他稱,時隔多年能否成功追討貸款是大家存在的疑問,亦不應遮掩,至於是否沒有希望,他稱“世事無絕對”,但相信比較困難。
陳子勁認為,廉署報告已起到正面作用,對以往政府做法提出檢討,亦牽涉政策、公務員制度環節,行政法務部門已提及會檢討,有關紀律制度會是當中一環。
被問到事件是否反映廉署處於被動狀態,陳子勁認為“未必”,他稱案件於 2018年正式移交至廉署,透過事件累積經驗,將來遇到類似情況會增強靈敏度及反應,積極回應社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