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博彩監察協調局前日針對有網絡媒體報道,澳門特區正審慎考慮引入網上博彩,作出澄清,指出根據澳門現行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的規定,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不得經營任何形式的互動博彩,包括以互聯網進行娛樂場幸運博彩。
博監局的這個澄清,極為及時。因為就在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公安部,聯合發出《辦理跨境賭博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對關於「跨境賭博犯罪」的認定中,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認定,就包括建立博彩網站。該條文指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信息網絡、數據,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跨境賭博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
一、建立賭博網站、應用程序並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應用程序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購買或者租用賭博網站、應用程序,組織他人賭博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應用程序利潤分成的;
五、擔任賭博網站、應用程序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六、其他利用信息網絡、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跨境賭博活動的。
而《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雖然《刑法》不是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但由於上述條文是針對跨境賭博,而澳門各賭場的主要客源是來澳旅遊的內地居民,因而倘是澳門引入網上博彩,亦即開設賭博網站或以應用程序接受投注,參與者也就大多是內地居民。實際上,某些人在東南亞國家開設的賭博網站,就是以中國公民為對象。這就將形成內地居民無需出境到澳門,也可參加賭博活動。這與目前政策上尚可說是模糊的默許內地居民在抵澳旅遊後,進入賭場「小注可怡情」,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而上述解釋內容,可以對應的,就是即使是在境外架設的賭博網站,倘招賭對象是內地居民,以屬人管轄法的原理,就等於是對內地居民實施犯罪行為,境外的實施者,只要進入境內,就可被內地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行使司法管轄權,追究其刑事責任。
實際上,該文件指出,跨境網絡賭博犯罪地包括用於實施賭博犯罪行為的網絡服務使用的服務器所在地,網絡服務器提供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參賭人員使用的網絡信息系統所在地,犯罪嫌疑人為網絡賭博犯罪提供幫助的犯罪地等。這就顯示,澳門特區政府依據《幸運博彩法》的規定,禁止開設賭博網站,是正確的。不但是依法治澳及依法行政的應有之舉,而且也是尊重及維護中央對澳門特區全面管治權的表現。
因此,博監局的澄清,等於是向中央表態,澳門特區政府堅決響應中央的政策,禁止開設賭博網站。這個澄清,有利於增強中央對澳門特區在防疫抗疫成績優良的基礎上,配合中央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活動鬥爭的態度的認可及信任,更樂於在此後進一步放寬內地居民到澳門旅遊,尤其是恢復簽發旅遊團簽注等方面。
有關上述的最新解釋指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公安部於十月十六日聯合發出的。該《辦理跨境賭博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認定,還包括以下的情形:
一、境外賭場經營人、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的;
二、境外賭場管理人員,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的;
三、受境外賭場指派、僱傭,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賭場獲取費用、其他利益的;
四、在境外賭場包租賭廳、賭台,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的;
五、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賭博場所、提供賭資、設定賭博方式等,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的。
在境外賭場通過開設賬戶、洗碼等方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提供資金擔保服務的,以「開設賭場」論處。
按照這項規定,幾乎所有的賭廳經營者、管理者,以及中介人、「沓碼仔」等,只要其招待對象是內地居民,其人如在內地,就都有可能會受到《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罪的檢控。倘經法院依法審理,判決罪名成立,就有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各賭場的中場的開設者及管理者,則可能不受此規範。因為他們沒有作出組織、招攬內地居民出境參賭的行為,也沒有向內地居民提供賭資。而是內地居民主動或自動進入賭場下注。因此,今後澳門博彩業的發展方向,還應是以高端中場為主。
該份文件還指出,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參賭人員中獲取費用或者其他利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聚眾賭博」。
該文件還規定,實施跨境賭博犯罪,同時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偷越國(邊)境罪等罪的,應當依法數罪併罰。由於使用了「邊境」一詞,因而適用於越境目的地是澳門特區的偷渡行為,因而連帶也適用在澳門架設的賭博網站。
該文件還有一項規定,是為賭博犯罪提供資金、信用卡、資金結算等服務,構成賭博犯罪共犯,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該文件又指出,依照國際條約、刑事司法協助、互助協議或者平等互助原則,請求證據材料所在地司法機關收集,或者通過國際警務合作機制、國際刑警組織啟動合作取證程序收集的境外證據資料,公安機關應當對其來源、提取人、提取時間以及保管移交的過程等作出說明。由於在上述文字中,有屬於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的「刑事司法協助」詞組,因而也就及於澳門特區。亦即上述「開設賭場」的規範內容,適用於在澳門開設的賭博網站,及以內地居民為招攬對象的賭廳、中介人及「沓碼仔」。
(發自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