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現任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在內的「學社前進」五名被提名人被選管會「DQ」後提出異議,選管會於7月21日駁回其異議,並認為有充分事實證明相關參選人曾作出不擁護澳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的行為。回想到蘇前幾日在其個人網絡社交平臺上澄清:「從無接受任何境外單位的分裂國家培訓;從無連繫任何人士主張分裂國家或反對中共領導;從無參與任何境外助選月臺活動或暴力活動;從無效力任何境外單位影響國家安全。」這四個「從無」的辯解,是事實嗎?坦白說,一般老百姓真的無從判斷,原因很簡單,相關資訊並不完整。
不過,作為一位位居要職的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有必要把事情講清楚說明白。眾所周知,選管會是一個法定的公權力機關,其所提出的「材料」相信是經得起考驗。但蘇議員卻避重就輕,通過四個「從無」就當作澄清了事,可以說實在太取巧了。對於一些具有審辨性思維的讀者來說,蘇的「澄清聲明」實在太軟弱無力,怎能過得了市民的「慧眼」呢?
筆者呼籲蘇議員應該有所擔當,主動向社會大眾交代清楚。例如,網絡上就流傳他曾經多次和反共分子王丹的合照,從照片中看得出兩人態度親暱,讓人感覺兩人關係非比尋常。王丹更在為蘇主編的一本書作序,聲稱蘇是他的學生。那麼,蘇議員是否有必要就他和王丹的關係向澳門市民講清楚說明白,以釋社會對他的疑慮。
又例如,媒體爆出蘇曾經多次參加「國際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而這個所謂的研習營,核心理念係「台獨教父」李登輝所謂的「七塊論」,也就是鼓吹要把中國分裂為七個「國家」。除了蘇以外,其他參與這個研習營的都是立場鮮明分裂國家的頭面人物,如達賴喇嘛、熱比婭等。那麼,蘇議員是否應該向公眾交代清楚,他到底有沒有參加過「國際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如果有,參加過多少次?以甚麼身份參加?在研習營中,到底具體做過些甚麼?這樣才算是負責任的表現啊!
還有,台灣地區有媒體曾訪問蘇,他表示曾經參加過反對內地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的街頭暴亂活動,又參加過「野草莓學運」,也為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站過台。台灣地區媒體更稱他為「澳門林飛帆」,林飛帆何許人也?典型的「台獨」分子啊!因此,蘇議員是否又要就這一連串的疑問向公眾講清楚說明白,這才是一位澳門立法會議員該有的責任和表現啊。
既然蘇議員的澄清中說出四個「從無」,但不少媒體卻向他提出了公眾的質疑,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有請蘇議員就這些質疑向社會大眾開誠佈公。假如其言行一致,就肯定是真金不怕紅爐火,事無不可對人言。否則,社會大眾自然會合理的懷疑,並且有理由相信蘇議員真的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那麼「DQ」他,駁回他的異議就變得合情合理合法啊!
藍天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