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仍需探討法院和司法機構改革

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致辭

  【本報訊】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昨日在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表示,現時本澳司法工作緩慢而拖延,主張法院和司法機構的改革仍然需要廣泛的討論,包括增加終審法院司法官的人數、變更法官委員會的組成、修訂法院訴訟費用制度等,同時探討法院現代化問題及完善調解仲裁制度。
  華年達致詞時提到,疫情對社會的衝擊,律師未能倖免,職業活動普遍下降,卻未得到任何政府的支援。去年註冊律師人數亦因而減少約10%,當中並不包括仍在公會註冊但已離澳的律師,有跡象顯示他們的離開會是長期性的。
  法院活動亦受到經濟放緩的影響,各審級受理的案件總數減少了約10%,待決案件則增加至增加5.6%至11,701宗。司法工作仍然緩慢且拖延,目前有民事訴訟程序的審判聽證已經被排期至明年的最後一個季度,有刑事訴訟程序被排期至數月之後。
  華年達重申,法院和司法機構的改革仍然需要廣泛的討論,包括增加終審法院司法官的人數,以便推動司法見解的發展並克服目前的僵化狀態;變更法官委員會的組成,以便能夠適應法官所獲賦予的眾多職責;對《法院訴訟費用制度》進行修訂,以限制其當前不合理過分情況,從而限制了訴諸司法的機會。同時,除了根據現行《刑法典》中規定刑罰適度性的單行刑事法例而採取的其他如修訂刑罰幅度及犯罪和刑罰的時效的干預措施以外,還要加強刑事訴訟中嫌犯的無罪推定及其沉默權。
  他強調,「我們迫切需要對澳門特區的司法機構與大灣區尤其是深度合作區的同類機構間的關係進行討論。還必須促進解決爭議的其他替代方法,例如調解和仲裁。」
  華年達又不點名提到周焯華案件的庭審安排情況,指設施空間的狹小迫使對有意旁聽公開聽證的人士的進入作出限制,而更糟糕的是迫使對分配予律師席位的律師人數進行限制,由此使得他們無法獲得同僚的協助以作出相關筆記及準確地在由成千上萬頁紙組成的相關卷宗中找到所需內容,甚至沒有足夠的空間來存放他們想要使用的法典或其他書籍。這種限制是由於空間不足和房間狹小所引致的,這一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對辯護權和嫌犯權利的一種限制,因此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