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辦補習法託管員培訓

  【本報訊】教青局消息,《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下稱「《業務法》」)於2023年5月1日起生效,法律規定向學生僅提供託管服務的人員的學歷要求不可低於小學畢業或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認可的培訓。為協助業界順利過渡,教青局與司法警察局日前為未具備小學學歷的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託管員舉辦培訓,約50名託管員出席。
  在是次培訓講座上,教青局代表向各託管員講解其職務內容、學歷及資格要求,以及工作時須注意的事項,尤其強調託管員於提供膳食服務或接送服務時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此外,教青局代表亦指導託管員應如何保護學生,以及如何辨識和處理學生在中心可能遇到的危機。為防止學生受侵害,司警局代表亦援引案例講解如何預防學生事件的發生,提高託管員對違法行為的辨識能力,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