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澳門學社促請行政長官依法公佈社團收取政府部門的資助超額的帳目,讓公眾依法監察收取資取社團的運作。
新澳門學社到政府總部遞信,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現行的結社權法律規定,社團收取政府部門的津貼或其他資助,當金額超過某一數目時,帳目需要在澳門報章上公佈。新澳門學社促請行政長官依法公佈有關金額的界限,若社團收取政府部門的資助超過該金額,須公佈當年的帳目,讓公眾依法監察收取資取社團的運作。
新澳門學社稱,特區政府成立12年來,行政長官從未按法律訂出有關金額的界限。周庭希希望行政長官盡快訂定。他說經參考澳門基金會2011年批出資助金額的記錄,他建議每年收取政府資助超過澳門幣$498,000.00元的社團須公布當年帳目。
另外,新澳門學社稱收到市民舉報,「公民素質發展研究中心」使用澳門日報大樓的每月“服務費”為12萬元,他們質疑這費用實際是“租金”,已向運輸工務司司長舉報,並要求檢察院介入。「公民素質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從正表示,這指控失實,強調中心是按澳門基金會指引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