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南污水處理設施 選五號碼頭佈局合理

  【本報訊】政府在內港五號碼頭附近岸邊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強調有關選址是合理佈局,亦是對居民影響最小的決定。他解釋,原先選址僅有兩處,其一是現時的內港五號碼頭,另一個是司打口南舢舨碼頭側邊,兩處均人口稠密,但南舢舨碼頭旁空間較窄,無法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雨水泵房也僅能做得一半,並要在司打口前地挖空建一個蓄水池,或會衍生更大問題。經綜合考量,政府決定選在內港五號碼頭。
  立法會昨日下午召開口頭質詢大會,議員林宇滔關注內港南臨時污水處理設施引起社會爭議,質疑政府在施工前未有按照《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例申請規劃條件圖,及依程序公示和收集意見,促請增加公共工程規劃的資訊透明度。
  譚偉文回覆表示,土地工務局一直以來主要按照2013年頒布的《城市規劃法》和2021年頒布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以及施行細則的相關規定,對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的私人工程發出規劃條件圖。
  按照相關條文,規劃條件圖是建築及擴建工程計劃的附同檔,是發給工程准照申請的組成檔,一般私人工程必須獲發規劃條件圖後,才能按規劃條件開展下一階段的建築設計工作。
  至於政府工程,按照《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由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和機構進行的土木工程,無須申請准照,現行法例亦沒有規定公共工程必須申請規劃條件圖。相關部門仍然會向工務局徵詢意見,工務局收到後會按程式向其他相關部門收集意見,綜合後再就項目發表可行、不可行或有條件可以實施等意見。然而,這並非表示公共工程沒有城市規劃方面的考量。
  譚偉文強調,任何建設,均不能違反《城市規劃法》、「總體規劃」以及其他相應的法律法規,因此,儘管沒有發出規劃條件圖,各項公共工程的開展也是在具備相應規劃條件要求的基礎上進行。而現時各部門開展的公共工程都有透過不同渠道和平台向公眾發放項目的建設資訊以及接收公眾意見,除了一般的新聞發佈外,亦會透過地區溝通、政府部門的諮詢委員會、市政部門的恆常性公開會議等收集社會意見,城規會亦歡迎各部門主動透過城規會向公眾介紹轄下項目的規劃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