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CTM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2025年9月30日屆滿。為推動電信業長遠發展,上屆特區政府已完成首階段改革,在特許合同中新增條文,明確規定第五條款至第七條款所涵蓋的資產及投資,於合同屆滿時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為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並配合《電信法》的推進工作,特區政府決定與CTM短期延長合同。
新聞發佈會昨日中午假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禮堂舉行,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澳門電信行政總裁潘福禧出席,介紹本澳電信合同及牌照的安排。
政府與CTM短期延長合同兩年
劉惠明表示,特區政府與CTM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9月30日屆滿。為推動電信業長遠發展,上屆特區政府已完成首階段改革,在特許合同中新增條文,明確規定第五條款至第七條款所涵蓋的資產及投資,於合同屆滿時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為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並配合《電信法》的推進工作,特區政府決定與CTM短期延長合同。
是次短期延長合同中,明確規定上述資產及投資於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納入為特區政府財產,同時,為強化特區政府對特許合同的主導權,合同採用俗稱「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死約」至2026年9月30日,特區政府可自2026年10月1日起提前60日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為政府按改革或立法進程調整留出更大靈活性。
此外,為強調「公平、透明、用者自付」的原則,特區政府亦優化了特許合同中原有的特許管道共用機制,以政府更主導的角色介入,規定將部份空間免費開放予其他合資格的電信營運商使用,而CTM以其他牌照持有人的身份,倘使用超出免費的部份均須以有償形式使用。
已要求CTM落實減價方案
特區政府將主導審批特許管道的共用申請,合資格電信營運商可自2026年1月1日起向政府提交共用申請,相關措施可有效回應業界多年來所關注的特許管道共用事宜,特區政府期望相關受惠的營運商都可以在電信服務上最終回饋予用戶。同時,特區政府亦已要求CTM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涵蓋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及專線等多類服務,以回應社會對電信服務價格的關注。
劉惠明表示,本屆政府積極推進《電信法》的立法工作,因應電信業的最新發展,計劃對草案部分條文作出相應調整,並將再次開展業界諮詢,廣泛收集意見,以完善法案框架。而為配合相關工作,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亦同步續期至2027年9月30日。就上述安排,郵電局將於9月22日舉辦兩場專題講解會,屆時將邀請業界及專業社團的代表參加,詳細介紹相關內容,期望透過各方攜手協作,共同創建更多元、更優質的電信市場環境。劉惠明強調本屆政府對電信業改革有決心,期望在社會各界協作下,為澳門電信業營造更優良的營商環境,提供更多元、優質的電信服務。
特區政府決定與CTM短期延長合同2年至2027年9月30日,為何仍選擇CTM續約,未來是否會考慮引入第三方管理?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昨日表示,改革需循序漸進,首階段要將特訊資產納入政府財產,由政府主導管理,開放其他持份者使用,之後還需要推進電信法立法,需要時間,在過程中要確保服務穩定及安全性。至於是否引入新管理模式,歡迎業界和社會各界提出意見,會研究通過市場化管理、公開招標引入第三方或政府成立資本公司運營等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