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公平競爭激發電信業市場活力

鄒玖勝
  電信業作為現代城市運行的「神經網路」,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石,更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支撐。對於澳門而言,長期以來電信市場受限於傳統特許經營模式,曾面臨資產歸屬模糊、市場競爭不足、服務價格偏高、創新動能匱乏等問題,既制約了行業自身發展,也對澳門經濟多元化轉型和智慧城市建設形成掣肘。近期,澳門特區政府與澳門電訊(CTM)達成短期特許合同延長協議,同步推進特資產收歸、管道共用機制優化及《電信法》立法工作,一系列舉措直指「公平競爭」核心,不僅為當下電信服務穩定提供保障,更為長期激發市場活力、推動行業轉型埋下關鍵伏筆。這場以「鼓勵競爭」為導向的改革,既是對澳門市民對優質低價服務訴求的回應,更是澳門構建多元經濟體系、擁抱數字時代的戰略選擇。
  短期續約是「破局」的關鍵一步
  當澳門電訊(CTM)與特區政府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即將於2025年9月30日屆滿時,外界曾擔憂「簡單續期」會延續過往市場格局。但特區政府最終選擇的「一年死約、一年生約」短期延長模式,實則暗藏改革深意——這不是對現有壟斷格局的妥協,而是為後續全面競爭鋪路的「過渡性破局」。
  從歷史背景看,澳門電信業長期由CTM主導,特許經營模式下,核心電信資產歸屬一度存在爭議,這成為制約其他運營商進入市場的重要壁壘。上屆特區政府已意識到問題核心,在原特許合同中新增條款,明確第五至第七條涵蓋的資產及投資於合同屆滿時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為此次改革奠定基礎。此次短期續約的首要目標,便是確保這一「資產收歸」條款落地:自2025年10月1日起,相關電信資產正式歸政府所有,徹底終結了長期以來的資產歸屬爭議。這一舉措看似只是「產權明晰」,實則是重構市場秩序的前提——當核心資產由政府主導分配,而非由單一企業壟斷,後續的公平競爭才有了「資源基礎」。
  更值得關注的是「一年死約、一年生約」的靈活機制:2026年10月1日起,政府可提前60天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這一設計賦予了政府對市場的主導權,既避免了長期合同可能導致的「一勞永逸」,也為《電信法》立法完成後引入更多市場主體預留了空間。換言之,短期續約不是「拖延」,而是在「確保服務穩定」與「推進改革」之間找到的平衡點——一方面,避免合同突然終止導致的電信服務中斷,保障市民與企業的基本通信需求;另一方面,通過「可終止」的彈性條款,向市場釋放明確信號:澳門電信業不會再依賴單一主體,未來的市場格局將由「競爭」決定。
  此外,短期續約中同步明確的「CTM減價方案」,成為改革成效的「即時體現」。根據協議,CTM需針對居民及中小企業推出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專線等多類服務的降價措施,直接回應了社會對電信服務價格偏高的關切。這一要求並非「行政強制」,而是政府利用資產歸屬與合同續約的主導權,倒逼原有運營商讓利於民的初步嘗試,也為後續其他運營商進入市場後形成「價格競爭」埋下伏筆——當用戶習慣了「降價」的預期,市場對新進入者的接受度將更高,競爭的「倒逼效應」也將更顯著。
  管道共用為競爭「打開一扇門」
  如果說資產收歸是「重構基礎」,那麼特許管道共用機制的優化,則是澳門電信業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破冰之舉」。在電信行業,管道資源(如通信線路、機房空間等)是運營商提供服務的核心基礎設施,若這一資源被單一企業壟斷,其他運營商即便有意進入,也將因「基礎設施門檻」過高而望而卻步。特區政府此次對管道共用機制的改革,恰恰擊中了這一「痛點」。
  根據新機制,政府明確要求將特許管道的部分空間免費開放給其他合資格電信運營商使用,超出免費部分則需以有償形式使用,且所有共用申請均由政府主導審批,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接受申請。這一規則設計體現了「公平、透明、用者自付」的原則,其核心價值在於「降低市場准入門檻」:以往,新運營商若想進入澳門市場,需自行鋪設管道,不僅成本高昂(動輒數千萬甚至上億),還面臨審批、施工週期長等問題,最終往往因「投入產出比」失衡而放棄;如今,免費管道空間為新進入者提供了「起步支撐」,使其無需承擔巨額基礎設施投入即可開展業務,而有償使用機制則確保了資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免費濫用」。
  從市場邏輯來看,管道共用機制的開放將直接推動「多元競爭格局」的形成。一方面,現有中小運營商可借助免費管道拓展服務範圍,比如向偏遠區域提供寬頻服務,或針對中小企業推出定制化專線產品,與CTM形成差異化競爭;另一方面,潛在的外部投資者(如周邊地區的電信企業)將因「門檻降低」而更願意進入澳門市場,帶來新的技術、服務理念與價格策略。這種競爭不僅會體現在「價格」上——比如更多運營商推出低價套餐,進一步壓縮CTM的價格優勢;更會體現在「服務品質」上——為爭奪用戶,運營商將不得不提升網路速度、優化客服回應、開發新應用(如5G+物聯網、雲服務等),最終受益的是澳門市民與企業。
  事實上,這種「基礎設施共用」模式在全球電信業改革中已被驗證有效——比如新加坡通過政府主導的「全國光纖網路」(NGN)開放給所有運營商使用,最終形成了多家運營商競爭的格局,寬頻價格十年間下降近60%,網速卻躋身全球前列。澳門的管道共用改革,正是借鑒了這類成熟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做出的適配設計。而且優化後的特許管道共用機制,能為業界帶來更多創新服務,非局限於傳統電信服務。管道資源的開放不僅能讓現有運營商拓展業務,更能吸引創新型企業進入——比如專注於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的科技公司,可借助免費管道為澳門的酒店、賭場、商場提供智能設備連接服務;或專注於雲服務的企業,可利用電信基礎設施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成本的雲計算解決方案。這些創新服務將推動澳門電信業從「傳統通信服務」向「數字生態服務」轉型,契合澳門「智慧城市」與「創新經濟」的發展方向。
  《電信法》為競爭構建「制度基石」
  短期續約與管道共用是「治標」,而《電信法》的推進則是「治本」。電信行業技術迭代快、業態創新多,從傳統固定電話到5G、AI、智慧城市應用,行業邊界不斷拓展,若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律框架,市場競爭將缺乏明確規則,容易陷入「無序」或「停滯」。澳門特區政府當前推進的《電信法》立法工作,正是要為未來電信市場的公平競爭構建「制度基石」。
  從現有資訊來看,《電信法》的修訂將聚焦三大核心方向,每一項都與「鼓勵競爭」密切相關。其一,體現「匯流」趨勢,將電視、移動網路、固定網路等納入同一法律規管。以往,不同類型的電信服務需分別申請牌照,企業若想推出「寬頻+電視+手機」的融合套餐,需跨越多個審批環節,效率低下;而「匯流」監管將打破這種分割,允許企業一站式申請綜合牌照,不僅降低了企業運營成本,更鼓勵運營商開發多元化融合服務,形成新的競爭點——比如某運營商可推出「家庭智慧套餐」,將寬頻、智能家居連接、4K電視服務打包,與其他運營商的單一服務形成差異。
  其二,改革牌照發放模式,由「被動招標」轉向「主動申請」。過去,澳門電訊牌照多通過政府招標方式發放,企業只能「被動回應」,且招標週期長、條件嚴苛,限制了市場活力;新的模式下,合資格企業可根據自身優勢主動向政府申請牌照,比如某企業擅長5G行業應用,可申請專項牌照為製造業、旅遊業提供服務,無需等待政府招標。這種「主動申請」模式賦予了企業更多自主權,也讓市場能更快速地回應技術創新與用戶需求,吸引更多「專精特新」的電信企業進入澳門市場,而非僅局限於傳統大型運營商。
  其三,堅持「技術中立」原則,允許持牌企業自主推進技術更新。在數字時代,技術迭代速度遠超以往,5G尚未完全普及,6G研發已提上日程,若法律對技術標準過度限制,將阻礙企業創新。「技術中立」意味著政府不指定企業使用何種技術,而是由市場決定——比如運營商可根據用戶需求選擇5G或Wi-Fi 6技術,或投入資源研發物聯網、邊緣計算等新技術。這一原則為企業創新提供了「自由空間」,也讓澳門電信市場能與全球技術發展同步,避免因技術限制而錯失發展機遇。
  為確保《電信法》立法的科學性與民主性,特區政府不僅計畫對草案條文進行調整,還將再次開展業界諮詢,廣泛收集運營商、用戶、專業社團、專家學者的意見,並於2025年9月22日舉辦兩場專題講解會,邀請各方代表參與討論。這種「開門立法」的方式,既能讓法律條款更貼合澳門實際,也能讓市場主體提前瞭解規則,為未來參與競爭做好準備。同時,政府將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續期至2027年9月30日,這一安排與《電信法》立法進程相銜接,避免了「法律真空」導致的市場混亂,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毋庸置疑,《電信法》對智慧城市建設相當重要,尤其是在AI發展日新月異的背景下。它不僅是規範市場競爭的「規則書」,更是推動澳門數字轉型的「藍圖」。當電信市場在法律框架下形成公平競爭格局,運營商將有動力投入技術研發與服務創新,為智慧城市提供更優質的基礎設施——比如更快的5G網路支撐智能交通調度,更穩定的寬頻服務保障遠程醫療,更靈活的物聯網連接助力旅遊產業升級。從這個角度看,《電信法》的立法不僅關乎電信業本身,更關乎澳門未來十年乃至更長期的城市發展競爭力。
  持續發力打造更完善的市場生態
  當然,短期續約、資產收歸、管道開放、《電信法》立法——澳門電信業的改革已邁出堅實一步,但要真正實現「激發市場活力」的目標,仍需在未來持續發力,圍繞「競爭」構建更完善的市場生態。
  首先,在特資產管理制度上,政府需儘快明確後續運營模式。目前提出的「委託專業公司」「公開招標」「公私合作」等模式各有優劣:委託專業公司運營,需嚴格篩選資質,確保其無利益關聯、收費合理;公開招標引入多家運營商參與資產運營,可形成「運營層面的競爭」,進一步降低使用成本;公私合作(PPP)模式則可結合政府的政策引導與企業的市場活力,適合大型基礎設施(如5G基站、數據中心)的建設與運營。無論選擇何種模式,核心原則都應是「公平、透明、高效」,確保資產為所有市場主體服務,而非成為新的壟斷工具。
  其次,需加強市場監管機制建設。競爭不是「放任自流」,而是需要監管來維護秩序。政府需建立健全電信市場監管體系,比如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負責監督運營商的服務品質、價格合規性、管道使用公平性;建立用戶投訴快速回應機制,及時解決資費爭議、網路故障等問題;完善處罰制度,對不正當競爭(如低價傾銷、捆綁銷售、阻礙其他運營商使用管道)行為予以嚴懲。只有監管到位,才能確保競爭「良性發展」,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再次,需推動「電信+」跨界融合,拓展市場空間。澳門的優勢在於旅遊、博彩、會展等產業,電信業可與這些產業深度融合,開發新的服務場景——比如「電信+旅遊」:運營商與酒店合作推出「智慧入住」服務,遊客通過手機即可完成登記、開門、繳費;「電信+會展」:利用5G+AR技術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會展平臺,吸引更多國際展會落地澳門;「電信+民生」:推動「數字政務」建設,市民通過手機即可辦理社保、稅務、交通違章等業務。這些跨界融合不僅能為電信業帶來新的增長點,也能提升澳門城市服務水準,增強市民與遊客的獲得感。
  最後,需持續吸引外部投資與人才。澳門市場規模較小,僅靠本地企業難以形成充分競爭,需通過政策優惠、市場開放吸引周邊地區(如粵港澳大灣區)的電信企業與科技公司進入。同時,需加強電信人才培養與引進,與本地高校合作開設5G、AI、物聯網等相關專業,吸引內地及國際人才來澳發展,為行業創新提供智力支撐。
  總而言之,電信業是城市發展的「血脈」,血脈暢通,則城市充滿活力。對於澳門而言,激發電信業市場活力,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需要政府、企業、用戶、專家共同參與的長期工程。未來,隨著《電信法》的出臺、管道共用機制的落地、外部投資者的進入,澳門電信市場將迎來更多競爭者,服務將更優質,價格將更親民,創新將更活躍。而這一切,最終都將轉化為澳門的城市競爭力,助力這座城市在數字時代實現新的跨越。
  鼓勵競爭,激發活力——這不僅是澳門電信業的改革方向,更是澳門未來發展的核心邏輯。唯有以開放的心態擁抱競爭,以完善的制度保障競爭,以創新的思維引領競爭,澳門才能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與數字經濟浪潮中,找到屬於自己的一席之地,實現經濟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