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即將啟動「五大法典」修改工程

  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昨日在文化中心舉行。與去年的司法年度開幕禮相比,今年的主禮嘉賓「大執位」,除了如同行政長官岑浩輝在致辭中所言,這是他在回歸以來的二十五次出席司法年度開幕典禮,首次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的身份主持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此前的二十四次是以終審法院院長的身份)出席之外,立法會主席張永春、終審法院院長宋敏莉(去年是代院長,尚未真除)、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檢察院檢察長唐曉峰等,都是首度登場,只有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是老面孔,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黃顯輝則是第三度主禮。而恰在澳門出席第十三屆葡萄牙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論壇的葡萄牙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及代表,也出席了開幕典禮,為岑浩輝出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後首次的司法年度開幕典禮增添光彩。
  新人事新氣象新作風。各位主禮嘉賓在致辭時,無論是風格還是內容都出現了新的變化。尤其是作為依據基本法「雙首長」政制設計,主導及引領澳門特區執行以行政權為主導的行政長官的岑浩輝,引述習近平主席在澳門特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有關「嚴格公正執法,完善司法制度,提升司法效率,堅定維護法治」的要求,並再次強調法治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石,一個公正、高效的司法體系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是實踐法治的核心,也是增強公眾信心、凝聚社會共識的關鍵的基礎上,提出了五點期許,包括要維護好特區的憲制秩序,鞏固好特區的法治根基;要捍衛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要依法保護公私權益,回應社會發展要求;要強化專業素養,提高司法效率;要深化交流合作,促進司法互鑒。
  值得主要的是,岑浩輝昨晚在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司法年度開幕晚宴致辭時指出,司法是確保澳門璀璨未來的重要基石之一,推動司法完善的腳步不能停歇,完善法制是特區政府重大目標之一。政府將啟動修訂主要法典及其他立法工作,以二十五年來在司法領域累積的經驗,回應社會對法律制度的新期盼,推動司法體制和機制創新,提升司法機關的運作效率,維護澳門特區的依法有序,捍衛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岑浩輝強調,相關法律改革雖艱钜但必要,正如習近平主席強調,「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岑浩輝在這裡提到政府將啟動修訂主要法典及其他立法工作。而主要法典是指《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商法典》等「五大法典」,另外還有《行政程序法典》、《勞動訴訟法典》、《行政訴訟法典》、《民事登記法典》、《商業登記法典》、《物業登記法典》、《公證法典》等,也是澳門很重要的法典。還有幾部法規,雖然法律名稱不使用「法典」這個字眼,但在系統化、實質上和重要性方面,卻是真正的法典,如《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法院訴訟費用制度》,以及《道路交通法》等等。
  澳門法律以《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商法典》「五大法典」作為基本框架。由於澳門長期受葡國統治,而且葡國將其以成文法為主要特徵的歐陸法系引進澳門,因此也繼承了西方國家「事無巨細皆言法」的傳統,法律數量十分龐大,內容包羅萬象,但以「五大法典」為主。
  實際上,澳門回歸後繼續保留下來的原有法律,有很多條文直接抄自葡國的法典,本意多以葡國本土需求為導向。但在葡國「四二五革命」後,按照左派法律觀修改《刑法典》後,澳門地區仍然直接使用葡國獨裁統治時期的舊《刑法典》,因而極為不適應澳門的實際情況。曾經有一個笑不出聲的「笑話」,當時的法院對一種偷竊案進行審理,對只是偷竊了一些魚蝦的小偷,「依法」重判十年以上的徒刑。
  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的過渡時期,前澳葡政府為了讓澳門法律與基本法銜接,進行了法律本地化的工程,設立了專門機構,清理、翻譯、修訂現有的法律檔,並提交立法會通過生效。在優先處理的「五大法典」中,前澳葡政府以澳門立法會的法律專業程度不足為由,澳督向立法會請求授權,由前澳葡政府組織法律專家修訂《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分別於一九九五年和一九九六年完成修訂,並由澳督頒佈生效。
  如果按照基本法的政制設計,澳門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唯一立法機關,行政長官沒有立法權,而且基本法也並未設立「授權立法」的機制來衡量,《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就成為當務之急,使之具備由立法機關進行立法的正當性,尤其是這兩個法典涉及人身自由及刑事審判等人權事宜,在基本法規定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在澳門特區繼續生效的背景下,這兩個法典應當要在立法會「過水」。
  在澳門回歸祖國後,立法會曾經多次對《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進行修改,但只限於個別條文的修訂,而未有像《民法典》那樣進行通盤修訂。因此,按照基本法的框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的大前提,對《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等法典進行通盤修訂,就是在岑浩輝五年行政長官任期內的重要任務。
  正因為如此,岑浩輝在其題為《奮發同行持正革新》的參選政綱中就明確指出,「持續推進澳門法律體系現代化,深化法律改革,制定修改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社團建設、民生福祉、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等領域的法律法規,逐步構建符合『一國兩制』發展需要、具有澳門特色的法律體系。加快推進澳門原有法律適應化,研究檢討修訂『五大法典』」。因而修訂「五大法典」是岑浩輝「這五年」的願景及任務。這也是安排由長期參與及主持特區政府立法規劃、法律草案擬制工作,精準了解特區政府立法規劃及立法原意的張永春出任立法會主席的主要考慮之一。
  岑浩輝在題為《革新謀發展奮進開新局》的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就提到,藉助專業力量,組成不同的專責小組,研究檢討各大法典,二零二五年將優先開展《行政程序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等的檢討工作。因而估計,在二零二七或二零二八年度,最遲在二零二九年的施政報告的「附錄二有關特區政府的年度法律提案項目中,會有《行政程序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的法律提案。
  「五大法典」尤其是《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的全盤修訂,工程量浩大,涉及面極為複雜,因而並非是一朝一夕可為。但既然岑浩輝已經吹響了修改「五大法典」的進軍號,因而期待在岑浩輝的第一個五年任期,完滿完成這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