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歡迎私募基金進場投資優質項目

  【本報訊】議員何敬麟關注投資基金法於明年生效,實施初期有無計劃吸引外地資金及管理經驗進入本地市場,且是否能配合政府各項引導基金形成錯位競爭達成高效利用。行政長官岑浩輝昨日回應時表示,投資基金法希望透過法律因應澳門狀況,為私營基金公司營運監管提供正式制度,政府規劃第一是向內外部署推廣,包括面向葡西語系國家及內地,呼籲積極性瞭解基金,一起與政府向外推廣;第二,推出針對性稅務優惠,精準吸引優質基金落戶;第三,簡化橫琴合作區稅務基金管理人會牌照申請程式,鼓勵他們來澳落戶。
  他稱,私募基金與政府產業基金方向不同,針對投資對象、管理不同,政府產業基金是針對推進澳門經濟適度發展的項目及投資標的去做,例如國家產業大基金不以盈利為目標,因應產業多元鼓勵推進,與私募基金定位不同,但兩者不排斥,好的項目鼓勵私募基金投資一起進場場,共同聯動吸引內地優質企業和科技前沿企業投資。
  議員黃浩彪關注設立政府產業基金的研究工作,岑浩輝回應時表示,他提出設立產業基金及引導基金,今年亦有到長三角和珠三角調研,認為類似措施在內地實踐很成功,期望在澳門的實施可以促進本澳經濟適度多元,支持和推動相關企業落地。
  行政長官岑浩輝重申,產業基金及引導基金的設立是有必要,已成立小組去統籌工作,邀請有經驗人士參與規劃和研究運作架構及目標等,做好績效評估及監察,現時已啟動研究,之後亦會與金融業界討論,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