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不讓先增兩倍加強檢控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副警司馬超雄及副警司張健欣帶領交通小隊一行10人,昨日在黑沙環斜路及馬交石斜坡一帶檢控斑馬線不讓先的駕駛者。

是次行動目配合交通安全推廣活動,同時因途人過馬路涉及車輛的交通意外上升。這類交通意外由去年上半年的170宗激增至今年上半年的510宗,須加強檢控,提升守法意識。

交通廳除安排前線巡邏警員於繁忙路段在斑馬線附近指揮交通外,亦部署人員於不同時段在不同地點檢控不讓行人的駕駛者。今年1月至7月,檢控斑馬線不讓先的駕駛者共567宗,當中7宗因累犯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警方提醒駕駛者,斑馬線不讓先會被科處罰金澳門幣600至2500元,累犯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1200至1500元以及禁止駕駛兩至六個月。

警方利用超速監察系統,繼續檢控其他違規行為,包括打擊超速駕駛、衝紅燈等嚴重違規行為。警方稱,會持續透過教育、宣傳、檢控,提高市民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