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局經常巡查船隻確保船上具安全設備

【本報訊】港務局要求經營海上客運和海上遊的船舶嚴格遵照海事法規定外,配備充足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設備,同時定期和不定期巡查船舶,確保船舶安全設備符合法律規定。

有報導指本澳海上遊船隻上沒救生衣等安全設備,港務局長黃穗文表示,根據船隻檢驗紀錄,該船的最高載客量為388人,配有超過400件救生衣,船隻按規定配有數量充足的救生衣和救生圈。她認為可能是船員表達或溝通方面存在問題,港務局會責成有關船公司加強船員的溝通和講解技巧等培訓,讓乘客清楚船上救生設備使用方法和擺放位置,以免發生誤會。

港務局昨早派員突擊檢查該船,核實船上共配有464件救生衣,包括規定要求的兒童救生衣,擺放位置均有標示,但個別標示被座椅遮擋,港務局已著船公司即時改善。

黃穗文指出,港務局有多重措施保障海上安全,船舶除了需要接受年度檢驗外,港務局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船舶進行補充檢查,以及進行不定期的巡查,確保船舶安全設備符合標準。市民或旅客如發現船舶的安全設備存在問題,可向港務局或海關舉報,以便局方即時跟進。

港務局安全檢驗處長黃國潭解釋,無論是經營客運還是海上遊項目的船隻,均須遵守國際海事公約、船舶登記港和澳門海事法規。這些法規對個人救生設備,例如救生衣數量、救生圈的配備和擺放位置均有規定。港務局規定船舶開航前必須向乘客說明救生衣設備的使用方法和擺放位置,高速客船更須備有應變須知,讓乘客了解包括船舶總佈置圖、出口和逃生路線、應變設備、救生設備及救生衣穿說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