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一份,現簡介有關規定。
第51/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漢語言文學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課程按照該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亦為批示的組成部分。該專業課程的學術範圍是漢語言文學,以面授形式授課,課程學習為期五年,並以兼課制形式運作。按學習計劃完成修讀課程的學員,可獲頒授學位、文憑或證書。完成該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務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