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兩專責小組舉行工作會議,討論《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的制度》的修訂、特別的士續約及經營條件、增發的士牌等議題。在特別的士的續約問題上,有委員認為,政府提出的續約條件有助規範特別的士服務,但關鍵是政府必須完善監管機制,監督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宏益)履行責任。
政府與宏益簽署的100個的士特別准照續期於今年2月6日屆滿。中級法院早前駁回宏益提起有關的士特別准照批給續約的訴訟,現時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殷切,為免令的士供應量即時減少直接影響公眾使用的士服務,交通事務局按原來的士特別准照續期條件,批准宏益延續100個的士特別准照一年,並要求宏益提升經營條件,增設傷殘的士及加強服務舊區,若最終未達政府提出的要求,期限屆滿後,該批特別的士將不獲續牌。
完善特別的士監管機制
多名委員認同局方必須切實要求宏益優化的士服務,過去政府監管不足,致使黃的一直未能發揮特別的士作用,政府必須完善監管,監督「宏益」履行責任。有委員要求宏益能盡快提供無障礙的士服務,明訂收費準則及殘疾人士是否擁有使用該類的士服務的優先權。引入無障礙的士服務應聽取社工局意見。現時黃的經常指線路無法通達,拒絕提供電召服務,有委員說,政府應考慮這是否藉口,並建議(最遲)三十分鐘到達電召服務者所指的上車地點為續約的主要考量因素,不能讓黃的以線路繁忙或車輛不足為理由拒絕提供電召服務。
適時增加的士營運公司
會上亦討論政府計劃今年增發的士牌照的構想,政府期望增發的士牌照,補充黃的不獲續約時市面減少之的士數量,或黃的續約後因應需求須增加的士。有委員認為,增發的士牌除須考慮供應問題外,還須兼顧人力資源、道路資源、硬件配套,必須全盤考慮交通發展政策。多數委員贊同適時增加的士公司,但最重要的是,的士公司管理現代化才提供優質服務,單增加的士數量不能達到這目的。
頭盔新制度訂過渡期
關於《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的制度》,有委員關注新制度實施後對現時本澳約22萬頂頭盔的處理問題,認為應慎重考慮新制度的執行細節,例如仿冒標籤、執行力度、執法對象等。又認為新制度實施後,售賣頭盔的商號需要將頭盔送往交通事務局核准,過程涉及人力、運輸,影響業界工作,局方可考慮派員到商號進行核准工作。有委員認為,現時市面上使用的頭盔多已合標準,新制度實施後,應有一段時間讓業界及市民處理舊頭盔,建議制度確立後訂定兩年過渡期,讓舊頭盔自然淘汰。局方表示,頭盔數量龐大,新制度確立後過渡期很重要,將審慎處理這問題。
是次會議也討論調整新馬路的士上落客區及匯報車輛管理的工作,委員提出不同建議,局方將深入探討其可行性,通過調整新馬路的士上落客區,改善乘客候車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