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城任行會委員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林金城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並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新任行政會委員的宣誓就職儀式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舉行,由行政長官主持及監誓。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行政會委員七至十一人,當中不包括行政長官本人,即行政長官最多可委任十一名行政會委員。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行政會委員由行政長官從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長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