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被停權緣由千千種

在台灣,有不少「立法委員」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被處以停權處分。到底哪些「立委」曾並停權,又是什麼樣的過錯,會給他們帶來停權之桶,我們不妨一起來盤點。

5月2日,馬英九的母親秦厚修女士因慢性肺部腫瘤並發呼吸衰竭病逝。5月5日,民進黨籍「立委」陳歐珀在未接到馬家邀請的情況下,擅自闖入秦厚修女士出殯家祭場合「鬧場」,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譴責。5月9日,民進黨通過黨團大會決議,決定處以陳歐珀停權半年的懲罰。

停權,顧名思義,就是停掉手中的權力。事實上,在台立法部門,「立委」被停權的現象並不罕見。停權的實施者有幾種主體?政治人物因何會被停權?藍綠陣營對於停權的定義又是怎樣的?

案例一:

停權緣由:打人

涉案人物:無黨籍「立委」羅福助

事發時間:2001年3月28日

停權時長:6個月

停權實施者:「立法院」紀律委員會

說起停權,就不得不提無黨籍「立委」羅福助,因為他正是被台「立法院」行使停權處分的第一人。

2001年3月28日,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正有條不紊地審查法案。羅福助走進會場後不久,就走向正在看資料的親民黨「立委」李慶安,質問她為何質控他涉入一校產掏空案並說他是「黑道」,李慶安淡淡地回答:「沒有」。羅福助不滿她的回答,再問:「如果沒有,報紙為什麼會這樣寫?」李慶安反駁她此前並未說過「黑道」一次,也未曾質控羅福助涉案其中,只講至煩「中央民代」涉案。二人你一言、我一語,對話過程中雙方音量逐漸升高,李慶安拍案而起,伸手拿起水杯打算潑向羅福助,卻反被羅福助搶了下來,二人比手畫腳,現場水花四濺。

氣急敗壞的羅福助快步繞過會議桌衝向李慶安,這時,李慶安的助理擋住羅福助的路。羅福助將其推開,並打了該助理一拳,助理與羅福助扭打一團。見此情況,李慶安試圖離開會場,但被羅福助看到,又趨前阻攔。羅福助、李慶安和其助理,三人一陣混戰。羅福助抓住系在李慶安脖上的米色領巾,舉起右拳朝李慶安的左臉揮去,李慶安不滿地向羅福助大罵:「太過分!你怎麼可以打人!」,同時大喊警衛來「抓人」。其間,羅福助的助理也加入「戰爭」護主,混亂中,羅福助與李慶安助理推打甚烈,李慶安的頭部與肩部則是受到重擊,李慶安也指控羅福助的助理曾推擠她,使她的手現在都無法舉起。而整個沖突事件歷時一分鐘。

在場的其他「立委」上前制止,但絲毫未起到作用。「立法院」駐警聞聲進入會場,企圖拉開羅福助,反被羅福助怒罵。這時, 「立委」周雅淑拉開李慶安到會議室另一邊,緩和她的情緒。警衛也控制住羅福助,並將他請出現場,至此,激烈的暴力沖突宣告結束。

稍後,李慶安到台大醫院驗傷,醫師發現她的頸椎及左手臂處的挫傷及拉傷較嚴重,左手暫時不能舉起,至少半個月才能復原。接著,二人分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各自立場,李慶安開完記者會後,感到頭暈目眩,又再次去台大醫院檢查,發現有輕微腦震蕩,聽從醫師建議住院。

2007年4月3日,針對此暴力事件,台「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八條,對羅福助作出「停權六個月」的最嚴厲處分,創下臺灣「立法院」先例。

案例二:

停權緣由:踢館

涉案人物: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羅明才、陳傑、羅淑蕾

事發時間:2008年3月12日

停權時長:1年

停權實施者:國民黨中央

2008年3月、2日,距離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只有9天時間,就爆發一場激烈的「踢館風波」。當日下午四點半,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質疑台灣第一金控違法出租位於長安東路的大樓給謝長廷競選總部使用,隨同羅明才、陳傑、羅淑蕾三名「立委」及「財政部長」何志欽等人,以「立法院財委會」名義,擅闖謝長廷競選總部「台灣維新館」「突襲檢查」。在一樓等待電梯時,幾人未等警衛要求更換証件,就搭乘直達電梯到13樓,由於謝長廷辦公室有門禁,一行人企圖踹門闖入。

進不去謝長廷辦公室,費鴻泰等人准備下樓,電梯到達三樓時,被謝系陣營發現。謝系陣營馬上控制住電梯並報警。謝長廷競選總部工作人員聽到聲音後蜂擁而至,包括謝長廷辦公室發言人謝欣霓、唐碧娥等在內的大批謝營人員,對著電梯裏的藍營。立委」大罵:「私闖民宅!」 「現行犯!」 「一黨獨大、目無法紀!」 「‘立委’權力這麼大喔!」””看到。財政部長」何志欽也在藍營「立委」中間,謝營人員大喊「‘立委’挾持部長!」

沒過多久,謝長廷競選總部執行總千事李應元抵達三樓,帶領大家高喊「丟臉!」「小偷!」隨著雙方對峙時間的延長,上樓拍攝的媒體也越來越多,謝營工作人員也拿出相機拍攝記錄。電梯內的「藍委」一直沒有回嘴,誰知此時費鴻泰突然冒出一句:「哇!我們好害怕喔!」此話將謝營人士的怒火再次點燃,群情激憤地對費鴻泰大罵:「你們公然入侵,我們才害怕好不好?」

五點多,員警前來搜証,謝營立即大喊:「請員警捍衛我們權益!」費鴻泰看到員警來,也提高分貝說: 「我要指控謝欣霓等人妨礙自由,把我關在這三十分鐘!」謝營不滿回擊:「賊喊抓賊!」雙方越吵越凶,警方發現事態擴大,隨即出動300名警力,試圖將踢館的國民黨「立委」帶離現場。此時樓下已聚集大批謝系支持者,警方對藍營「立委」等人查驗身份証後,在謝長廷總部外排成兩排,護送「立委」上警車,費鴻泰在上車過程中挨了一拳,陳傑則被民眾當成犯人一樣壓著頭坐入警車,羅明才趁亂跑走,被謝營發言人鄭文燦指著大罵「落跑才」。員警一度想將車開走,卻遭到謝營人士和支持者的阻攔,部分民眾因此摔倒、掛彩。直到晚上七點左右,檢察官到達謝長廷競選總部,經過初步瞭解後,競選總部才同意警車放行。

2008年4月13日,國民党主席吳伯雄帶領費鴻泰、羅明才、陳傑和羅淑蕾向社會鞠躬道歉。4月14日,國民黨中央決議將四人處以停止黨權一年處分。「立委」費鴻泰也召開記者會,三度起身90度鞠躬,向全台灣人民以及謝長廷道歉,表示他願意一肩扛起所有的責任,希望踢館事件不要影響到馬英九的選情,傷害國民黨的形象,宣佈即日起退出國民黨。正在中南部進行掃街拜票活動的馬英九得知消息之後也立刻進行危機處理,譴責選舉暴力,表示不希望黨籍同志因為擁有「立委」身份而濫權,承諾未來在。國會。運作中,將扮演積極的角色,協助推動改革,並重申國民黨改革的決心不變,「我們要效率,也要自製」。

案例三:

停權緣由:募捐不力

涉案人物:民進黨籍「立委」余天、林淑芬

事發時間:2009年4月18日

停權實施者:民進黨中央

與上述「立委」遭遇不同,余天和林淑芬被停權的原因似乎有些無奈。2009年4月18日,民進黨在臺北縣進行初選,當時獲得民進黨提名、作為謝長廷助手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蘇貞昌都到場投票了,可民進黨在北台灣僅剩的兩位「立委」余天和林淑芬卻整天未現身。這讓不少人感到疑惑,因為民進黨臺北縣議員党內初選競爭最為激烈的選區,當屬三重蘆洲選區。而余天和林淑芬都出身自三重蘆洲選區,二人卻雙雙缺席,沒來投票。人們後來才得知,原來他們因募款責任額未達到規定標准而被民進黨中央停權了。

民進黨「立委」的募款責任額,從原來的二十幾萬(新台幣,下同)跳增一倍,變成五十幾萬,這令不少「立委」心有餘而力不足,因此被黨中央停權。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我被停權是因為我每個月要繳的十三萬三(責任額),好像是因為幾個月沒繳了,所以就被停權了,現實所迫你知道嗎?真的是一文錢逼死英雄漢。」「立委」有苦難言,只能期盼黨中央體察民意,募款責任額別再漲價了。

案例四:

停權緣由:跑票

涉案人物: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

事發時間:2014年1月28日

停權時長:1年

停權實施者:國民黨考紀會

2014年1月27日,台「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就「行政院」所提的「地政士法」修正案複議進行表決,國民黨黨團甲級動員,但就在表決時,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卻違反了國民黨黨團決議,突然跑票。所謂跑票,即跳票,就是不履行承諾的意思。國民黨團移請國民黨考紀會議處,建議處分停權半年。1月27日考紀委員召開會議,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強調,陳從政一向受黨栽培, 「若不從重處理,未來難約束其他‘立委’」;國民黨「立委」也表示應給予重懲,「殺雞儆猴」,防止藍營「立委」再出現跑票現象。

最終,考紀委員達成共識,認為陳學聖違反黨紀事証明確,加上他是重點培育人才,還擔任過桃園縣黨部主委,所以決議加重處分將他停權一年。對此,陳學聖表示,「我是幫黨加分,我尊重黨的決定」。他說,既然做了抉擇就會勇於承擔;他還強調,民意代表就是代表民意,重大案件表決,像「美牛案」、「核四案」都是這樣,「要先看民意在哪一邊」。

事後,林鴻池透露,會上有考紀委員甚至建議直接撤銷陳學聖黨籍,但基於愛才,且為避免影響他下屆「立委」提名,因此才決定停權一年。藍營「立委」羅淑蕾並不贊同此決定,「黨不該一味透過高壓統治來恐口下‘藍委,聽話,兩蔣時代都沒這樣。」

陳學聖在被停權的這一年裏將無法競選國民党中常委,也不能擔任國民黨團幹部或立法部門召委,但他將在國民党明年「立委」選舉提名作業前恢復黨權,因此不影響他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立委」資格。林鴻池表示,陳學聖停權期間還是要盡黨員義務,配合國民黨團各項的議事運作。

案例五:

停權緣由:鬧場

涉案人物:民進黨籍「立委」陳歐珀

事發時間:2014年5月5日

停權時長:6個月

停權實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