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公投涉民意測驗 部分結果須延遲公布

【本報訊】“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設有2條問題給市民投票,“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稱,第2條問題因可能被視為對候選人的民意測驗,這條問題的結果需要延遲公佈。

“民間公投”的第2條問題是視乎特首候選人是否多於1人,選擇支持唯一候選人,或投票給哪一位候選人,“民間公投”管委會成員周庭希稱,由於法務局和行政長官選管會回覆,這條問題可能會被視為對候選人態度的民意測驗而抵觸行政長官選舉法的相關條文,所以第2條問題的投票結果要延遲到9月2日公佈。但第1條問題的結果和投票人數,將在8月31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