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採雙重標準包庇明顯觸法的民視

泛藍「立委」運用其在「立法院」席位過半的優勢,祭出「刪砍預算」的「犀利武器」,向民進黨當局進行抗爭。除了是以「不但不做事,相反還阻礙兩岸交流」為由,全數刪砍「陸委會」的業務運作開支預算之外,也在此前一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預算及決策委員會聯席會審查「新聞局」明年度支出預算時,藍軍「立委」在人數優勢下,全數凍結了「新聞局」除人事維持費、水電費及財團法人捐贈、捐助〔即支付中央社、公共電視等公辦媒體的預算〕等必要開支之外的年度業務運作預算,並刪砍「新聞局長」溢領二十八萬及特別費六十三萬元,「新聞局」本部二十億元預算被大砍超過三成,創下歷年新高。

藍軍「立委」刪砍「新聞局」預算,理由多多。除了是前段時間炒得「熱滾滾」的藉對「TVBS撤照」而打壓媒體這一重要理由之外,就是「新聞局」採雙重標準,在要對「TVBS」實施「撤照」的同時,卻對真正違法的綠色媒體「民視」網開一面,並未依法處理。為此,在審議過程中,藍軍「立委」洪秀柱、李慶安還與「新聞局長」姚文智呎上:當洪秀柱質疑「民視」法人股東「民間公司」股權違反「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無線電視事業的「股東持股,與其相關企業共同持股各達該事業總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新聞局」得不予登記;違反此一規定,「新聞局」可撤銷其許可。而「民視」在二00三、二00五年換照時,審議委員會都曾質疑,但「民視」的牌照卻仍然「過關」,安然無事。姚文智卻詭稱,「民視」在」精神上」符合相關規定,「新聞局」完全依法行政。姚文智此語一出,當即引發在場藍軍「立委」的反擊。李慶安要求姚文智對「民視」比照「TVBS」立即加以處理,但姚文智卻說,必須要有人提出檢舉才能處理。李永萍立即接話說:「我們現在就提出檢舉」。姚文智仍不表態,只是回應說「會回去了解」。洪秀柱隨之批姚文智是「痞子」,姚文智要求洪秀柱收回:「你不要利用這樣的機會污辱人!」洪秀柱則抬高聲調說了四次「痞子」。氣得姚文智拍檯離席,洪秀柱則高喊「你滾!反正你也快下台了」〔按:「NCC」法案已獲陳水扁簽署頒行,「NCC」即將成立並取代」新聞局」〕但在下午,姚文智為了爭取「新聞局」預算,卻又「忍辱負重」出現在聯席會。對於藍軍「立委」所質疑的「民視」股權爭議,他的態度也明顯軟化,不再替「民視」辯護。可能是他在離開「立法院」後,曾跑回「新聞局」了解「民視」的資本結構,發現「民視」果然如藍軍「立委」所言,其股份結構不符「廣電法」的規定。

這就暴露了姚文智以至其折射的整個民進黨當局對台灣社會政治事務所持的「雙重標準」態度。一方面,對揭發民進黨當局弊案的「TVBS」以「撤照」手段進行打壓,而所依據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卻是含有模糊地帶。另一方面,「民視」的股東結構明顯是違反「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的規定,姚文智卻是不問不聞,輕說是縱容,重說就是不依法行政及違背行政中立。

「廣電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無線電視事業的「股東持股,或與其相關企業共同持股達各該事業總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新聞局」得不予登記;違反此一規定,「新聞局」可撤銷其許可。而「民視」的股東結構,原是由「民間」及「全民電通」兩家公司法人與余陳月瑛等八位自然人所組成。但在今年八月間,其大股東之一「全民電通」因爆發董事長張俊宏與其前情婦、「全民電通」監察人林慧珍掏空疑案,而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解散,並將其所持百分之二十五股分轉讓給「民間」,使到「民間」持股已高達百分之七十五,違法事實明確。但吊詭的是,正在進行清算的「全民電通」原來派出的八位董監事包括董事長張俊宏,並未因「全民電通」退股退出「民視」,仍在「民視」擔任原職。但「新聞局」對此違法行為卻是不問不聞。其原因只有一個:因為「民視」是綠色媒體,「民視」的創辦者及現任負責人,都是民進黨的要員!

實際上,當年「民視」創辦的背景,就是一群民進黨人鑑時三家無線電視台都掌握在執政的中國國民黨的手中〔按:「中視」是國民黨董營事業,直至如今股權未變;「台視」是台灣省政府創辦,現今已落入民進黨當局手中;「華視」是由「國防部」與「教育部」創辦,現今也落入民進黨當局手中〕,全面封鎖民進黨的消息並對民進黨持批判、打壓立場。為了使民進黨的聲音能透過大氣電波向全島播報,由一群民進黨人分別成立的兩家有線電視台──「民間」和「全民電通」聯盟,成立了台灣地區的第四家無線電視台──「民視」。其中「民間」電視台的重要股東,包括高俊明、施明德、張俊宏、謝長廷、林山田、田再庭、李應元、李鎮源、蘇正平、翁嘉宏、張貴木等;「全民電通」電視台的重要股東,則包括有張俊宏、余陳月瑛、蔡同榮等。「民視」的前任董事長為蔡同榮,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是張俊宏,余陳月瑛則是常務董事。民進黨上台執政後,投機商人為了討好民進黨當局,加大了對「民視」的廣告宣傳支出預算比例,「民視」轉虧為盈,蔡同榮也終能坐上「民視」配給的平治專車,而不用搭的士上班。但在前年,陳水扁聲言「黨政軍退出媒體」,迫使身任民進黨中常委及「立委」的蔡同榮,不得不辭去「民視」董事長職務,而由張俊宏升任董事長。但不久即爆發張俊宏與其前情婦林慧珍掏空「民視」三億元疑案,張俊宏卻仍保留「民視」董事長職務。這就顯示,因「民視」已間接地成為民進黨的」機關電視台」,故民進黨當局就可以黨的利益為上,而無須顧及法治法制。

「民視」確實是扮演了「民進黨機關電視台」的角色。其前任董事長蔡同榮曾在題為《民視面臨新挑戰》的文章中強調,「我們不允許任何民視同仁,利用民視去鼓吹中國的國家主義。所有民視的節目與新聞內容,都要在台灣國家主義大原則下工作」。他要求記者盡量用台灣話採訪,不要用「全中國」、「兩岸關係」、「我們中國人」等字眼。據此,「民視」新聞部下達了「三原則」:不用「全省」,用「全台」或「全國」;不用「中共」、「大陸」,用「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用「兩岸」,用「中國和台灣」。「民視」高層還曾明確指示其新聞部,「民視」新聞只要鎖住三個重點,以民進黨、建國黨和「台灣獨立」的新聞為主。因此可以說,「民視」是一家典型的「台獨」電視台。

正因為如此,姚文智才在打壓「TVBS」的同時採「雙面標準」,對已觸法的「民視」網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