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下管線共同管溝 大部分地方不具條件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表示,本澳大部分地方不具備條件建造共同管溝,新城填海區會優先研究採用共同管溝建設地下設施。

議員關翠杏提出書面質詢指,多年來,社會一直關注道路工程遍地開花,尤其道路重覆開掘令交通擠塞進一步惡化,道路工程不斷,亦嚴重影響居民出行和交通暢通。

關翠杏認為,澳門空間有限,長遠而言,當局應參考外地採用共同管道方式集中處理公共管線舖設,以減少管線舖設、工程維修對地面交通的影響。共同管道將供電、供排水、電信、天然氣等管線集中收納於同一人工空間中,當需要鋪設、維修保養、更換或遷移這些管線時,有關工作只需要在共同管道內進行而完全不影響路面行人和交通;更重要的是,共同管道有助對混亂的地下管線分布作重新的優化佈置,既方便了相關管理方對管線的管理,亦優化整個增設、維修或遷移管線的作業流程和時間,更可為未來新的公共服務經營者創設更好、更公平的發展空間,可謂一舉多得,更可緩解道路開挖的難題。

議員施加倫書面質詢稱,羅立文司長在施政答辯的時候,坦承未來還有很多路面工程要“捱”,因為撇除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的維修外,新的電話公司也需要挖路鋪設網絡,但至今僅鋪得四成,不足一半;有線電視方面,在澳門僅鋪了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三,離島亦只鋪了三成;天然氣管方面,澳門的鋪設工程仍未開展,進度為零,離島則鋪了六成。路面工程往往是城市發展需要經歷的陣痛,但是,如何將影響減至最低,當局應當要有透明清晰的方案。

李燦烽稱,政府跨部門會協調掘路工程,但工程量較少的路面工程,需採用另外的機制獨立處理和個別跟進,地下管線布置複雜,統一施工存在一定困難,但會爭取今年整體道路工程量能少於去年。

李燦烽表示,本澳大部分地方不具備條件建造共同管溝,放置具有一定相斥性的地下管線,主要原因是管溝須佔用相當面積,加上部分地下管線埋設年代久遠,準確位置和埋深等資料不完整,目前會由地籍局整合各種地下管線資料,現已完成構建第一階段管線圖層的資訊系統平台。

李燦烽稱,經研究,建造地下共同管溝需多方協調,包括解決建造及維護的投資費用龐大、經費分攤、管理協調不易、擴建彈性不足等問題,同時可能需修訂涉及專營合同和法律配套等。

李燦烽又表示,新城填海區會優先研究採用共同管溝建設地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