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山劈石 路環告急 黃顯輝︰破壞與否主觀看法

【本報訊】路環疊石塘的百米高樓項目即將解凍,官委議員黃顯輝認為,政府工作最重要是「依法辦事」。

有城規會委員指出,政府「依法」保護路環有好多辦法,例如按《都市建築總章程》第38條E項規定,對於「明顯  影響財産、 歷史、 文化或環境價值的建築工作」,工務局有權不核准項目草則。特首崔世安有權啟動「總體規劃」的編製程序,將有關地段劃為「不可都市化地區」,令山體受到法定規劃保護,並非只有「依法」破壞山體一條路可走。

黃顯輝表示,他未細心研究這條文。但他說︰「破唔破壞,呢個係好主觀……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市民認為是破壞,但亦有部分市民認為社會發展需要開發山體。」他認為,有關項目的街線圖於《城規法》生效前發出,業主在法定期限內入則,從行政程序上看,並沒不規則行為,所以無須依照城規法辦事,將有關項目交到城規會討論。

間選議員崔世平稱,明白社會該項目的關注,認為政府應公開透明處理該項目的審批工作,「讓大家在陽光之下討論問題」。他說︰「係人都唔應該破壞山體,係人都唔應該破壞綠化」,但目前尚未掌握足夠資料,所以無從判斷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