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質疑吸毒罪加刑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細則性討論修改禁毒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會後稱,多數委員認為吸毒者是毒品犯罪的受害者,質疑法案提升吸毒最高刑期增至 1年的建議。

鄭志強稱,禁毒法於 2009年立法時建議對吸毒者處最高 6個月徒刑,刑罰在最終立法時改為 3個徒刑,委員會質疑法案現又重新建議提高刑罰。

他指出,修法目的是要打擊跨境販毒犯罪,但法案沒有針對性加重刑罰。對於建議引入驗尿措施,委員會認為需考慮是否適用於刑期較低的犯罪,將邀請政府代表列席會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