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協換屆澳區代表委員應否有年齡上限? 人大政協換屆澳區代表委員應否有年齡上限?

出席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的香港、澳門兩特區的代表,在談及對香港、澳門兩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辦法」時都不約而同地表示,這兩個「選舉辦法」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比內地居民出任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有許多靈活的處理方式及優惠做法。其中最顯著的,是名額相對比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較多,不受城市人口每二十四萬人及農村人口每九十六萬人分配一名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限制,及港澳兩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是由「選舉會議」選舉產生,而不像內地是由省一級人大組織選舉產生。另外,香港、澳門兩地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以直接報名參加全國人大代表選舉,而內地的全國人大代表,是由省一級人大及解放軍選舉產生,參加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候選人,是由當地中共黨委及其屬下組織、統戰部門,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聯合或單獨推荐提名代表候選人〔省級人大的代表如有十人以上聯名,也可提名全國人大代表的候選人〕,選民並不能直接報名參選〔選民可以直接報名參選的人大組織,只限於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一級〕。

代表們的這些評論分析,當然是符合事實的。但他們並未談及到的另一個更可體現「一國兩制」特色的情況是,香港、澳門兩個特區的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並未對候選人及代表的年齡上限,作出任何限制。也就是說,從法律的意義上,香港、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只要年滿十八周歲,都有資格報名參選全國人大代表並成為候選人,並不受年齡上限的限制,哪怕他已是「古來稀」,還是已經一百三十五歲〔最近有報導稱,美國某科研機構的研究成果表明,人類的正常壽命應是可達一百三十五歲,故七十歲者尚只算是「初老年」〕,都可以報名參選。這種未對年齡上限作出規定的做法,與內地政治公職有任職年齡上限嚴格規定的做法相比,確是形成了「一國兩制」的強烈反差。

實際上,內地為了推動「幹部年輕化」,近年對幹部隊伍和政治公職的年齡,作出了較為嚴格的限制。比如,規定副省部級〔含〕及以下級別的幹部,滿六十歲就必須退〔離〕休;正省部級幹部年滿六十五歲也須退〔離〕休。中共「十五大」時亦達成了一個默契,除總書記江澤民一人外,所有超過七十歲的上屆中央政治局委員,都不再參加第十五屆中央委員和中央政治局委員的選舉。去年,又提出了一個「二‧五‧八」的新規定,凡年齡已達五十二歲的科長、五十五歲的處長、五十八歲的司局長,都必須辦理「離崗退養」手續。今年為了迎接中共「十六大」,為了保証有資格參選中央委員的黨員幹部的年輕化,各省、自治區、市及中央各部委黨委在改組換屆過程中,凡已超過六十三歲的人士,不再當選為新一屆黨委的書記〔同級的行政職務亦即省長、部長,亦同〕,以避免出現他們剛當選為中央委員後不久,就須離開其所任職單位的領導崗位,成為「陽春中央委員」的尷尬情況。

全國人大代表方面,誠然,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都與香港、澳門兩特區的「選舉辦法」一樣,只是列明人大代表的年齡下限,而並沒有列明年齡上限。不過,也是為了保証人大代表的年輕化,內地卻是有內部執行的規定,對人大代表的候選人尤其是中共黨籍的人大代表候選人的年齡上限,作出了一定的限制。除了極個別的特殊人物〔如革命元老、勞動模範等〕之外,一般都是以不超過七十歲為界限。

由於在內地,全國人大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洲的人大代表,是由下一級人大選舉產生,亦即由間接選舉產生,故在候選人的年齡上限方面,容易受到控制,即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在聯合提名人大代表的候選人時,都會執行中央關於代表年齡上限的內部規定,盡量不推荐提名年事已高者為候選人。即使是在由十名代表聯合提名候選人的作業過程中,代表們也多能自覺地遵循「新陳代謝、吐故納新」的大自然規律,盡量避免提名年事已高者,除非是有特殊影響的人物。

而在政協方面,也有一定的年齡上限。據廣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換屆選舉工作手冊》一書所載,內地委員的年齡限制是,「新進的黨外政協委員,年齡一般不超過五十七歲為宜;黨外老委員中,除極個別資深望重,對台灣、港澳和海外有較大影響的外,年滿六十五歲的一般不再作安排;黨內的政協委員年齡不超過六十歲為宜;辦理了離休、退休手續和確定離休、退休雖未辦理手續的同志,不再作安排。未滿離、退休年齡,但失去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或失去代表性的也不作安排。」

至於港澳委員,亦有年齡上限。實際上,在一九九八年的各級政協換屆作業中,也有地市一級政協的港澳委員,其年齡不宜超過六十五歲,省一級政協的港澳委員,其年齡不超過六十八歲,全國政協的港澳委員,其年齡不超過七十二歲的規定。由於被邀請為各級政協的委員的作業,是協商產生,亦即並非是選舉產生,故而對委員的年齡上限,較為容易掌握。

然而,由於「選舉辦法」對參選全國人大代表並無年齡上限的規定,也由於「選舉辦法」規定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有權直接報名參選全國人大代表,故在參選人的年齡上限方面,就無法掌握。某些已經七老八十的人,也就完全可以「享受公民權利,參加國家事務管理」的堂皇理由,報名參選。在理論上,他們當然是完全有理由這樣做,但在實踐上及從有利於永葆國家千秋大業的角度考量,可能會受到市民的非議。

我們注意到,在這次北京「兩會」期間,香港《文匯報》曾刊登了這麼一則「花絮」﹕「已屆九十二歲高齡的全國政協常委莊世平直言,自己已經年老,是時候要退休了。他表示,自己的老知識已應付不了新時代,老經驗對新東西沒有用處。面對比他年輕六十多歲的記者,他坦言能返老頑童就好了,現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很遺憾」。因此,某些比照內地規定已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年齡上限」界線的現屆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各級政協委員,如果能有莊世平這樣的認識,就真正能體現他們真心報國、保証國家統一大業後繼有人的崇高品德。